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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转眼,1966年秋[1/2页]

重生五零:我是姥姥的金手指 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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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家岚不掩饰自己对玉玲的偏爱,她觉得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好遮掩的。
      从某些方面来说,赵家岚是有点孩子气的,这种孩子气的话,也就她还能说出口了。
      “是是是,你是给玉玲的,你干脆把玉玲领回去当闺女算了!”
      赵家之没好气地瞪她。
      明明是句反话,赵家岚却当了正经话听,眼睛亮晶晶的。
      “真的?说好了,玉玲给我当闺女!”
      赵家之:……
      “说什么孩子话呢,你想养玉玲,问过季征的意思了吗?”
      赵家行没忍住,敲了赵家岚一个脑瓜崩,板着脸唬她。
      赵家岚委委屈屈不说话了,好歹她和季征也是处了一年半的对象才结婚的,彼此还算了解。
      她自信季征不会拦着她给二姐寄钱票,却不敢保证季征愿意让她替二姐养孩子。
      或许养玉珠可以,玉珠才生下来没多久,什么都不记得,他们带回去养着就是亲生的了,玉玲都四岁了,该记住的事儿都记得住,怎么养也养不成亲生的。
      这么想着,赵家岚倒是有点佩服二姐了,巧儿的身世,宋家没有瞒着,为此赵家行还特意和赵家之单独聊过一次,确认了是赵家之想过继,不是宋家逼着她认下的,他才算放心。
      当然,身为大哥,少不得要骂妹妹傻的。
      别人的孩子是那么好养的吗?
      也是这几天和巧儿相处下来,发现这小姑娘确实有良心,他才不多说了。
      赵家之能明白大哥小妹的担心,她自己也是有数的。
      如果巧儿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哪儿用得着大哥小妹操心,她自己就把人撵出去了。
      她是有能力替别人养孩子,但不是什么孩子她都愿意养的。
      赵家行和赵家岚、季征三个人带着孩子走了,走之前,宋清安弄了些海鲜晒的干子给他们带上,算是莱县特产了。
      这个时候莱县确实没什么好当特产的,也就是各种海鲜了。
      直接拿海鲜等他们回去了都得生蛆,海鲜干子是最合适的。
      腌制好的鲅鱼干、干海参、干鲍鱼,还有海蜇皮,有些是宋清安去白云夼那边收的,有些是这两年陆陆续续的,在赵家之的要求下,自家存着慢慢吃的。
      赵家行倒是没什么反应,连海和莱县隔海相望也意味着连海也是个海滨城市,海鲜在连海不算稀罕东西。
      但对赵家岚和季征来说,这些东西就很有用了。
      江州名为州,与海接壤的地方实在有限,海滨城市四个字,江州可不敢往自己身上揽。
      这也意味着,江州想吃海鲜并不是很容易,咸鱼什么的,勉强也算海鲜了不是?
      赵家之一直在念叨,让他们回去多吃点海参鲍鱼,什么营养价值高,对身体好之类的。
      赵家行和赵家岚出于对她的信任,点头如捣蒜,心里信了几分,那是不确定的。
      自古以来的大补珍品一直是人参、燕窝,谁说过海参鲍鱼是大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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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转眼,1966年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