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瑾行感慨,她这儿子,14岁之前敦厚温顺,很听她的话。14岁之后,性情大变,凡事喜欢自己拿主意,谁都不相信,也谁都不在乎。
跟家里的亲戚越来越疏远,尤其是他二叔。
刚开始,她以为是男孩子叛逆期,后来渐渐发觉不对劲,有个尚未得到验证的猜测,让她如芒在背。
他毕业后回国,也不回老宅,在外自立门户,养着赵佐那群心腹,裴家乌泱泱上百口人,任谁想见他,都得提前一个月预约,时间到了,他又往往有别的事,好几年都见不上一面。
裴复洲明摆着护妻,顾瑾行收敛许多,低头吃饭。
保姆端出一个精致的水晶托盘,上面摆着新鲜出炉的提拉米苏蛋糕,轻放在裴复洲面前,他拿起银制小勺挖了一口。
顾瑾行:“你怎么这么喜欢吃甜食?”
棠喜问:“阿姨,他是从小就喜欢吃甜吗?小时候是不是有很多颗蛀牙?”
顾瑾行本来不想接棠喜的话,干嘛叫她阿姨?叫句伯母都比阿姨好听,保姆可以唤作阿姨,佣人也可以唤作阿姨,她莫名其妙觉得没被尊重。
瞅了眼裴复洲的脸色,开口说:“长大了才喜欢吃的,我记得从奥运会那年开始,他买了好多棒棒糖,能有十几万根!家里客厅都是糖,还有一大堆形形色色的袜子,吓得我以为他要辍学做生意。”
奥运会?众所周知是2008年。
裴复洲今年29岁,按照时间往前推,似乎刚好是从这一年开始,他心里住下了那个叫糖糖的女孩。
啧,大情种。
李云丽想象了一下裴复洲拿着许多棒棒糖吮吸的画面,很少有男孩子喜欢棒棒糖,好奇的问:“为什么买那么多棒棒糖和袜子呀?”
裴复洲侧眸望了望正在啃大棒骨的棠喜,老神在在的说:“我喜欢的东西,千方百计都要搞到手。”
这句暗戳戳的表白,当事人棠喜并没听懂,棒骨挺好吃的,不愧是五星级大厨亲手熬汤炖的,她一口气干了三根。
顾瑾行简直没眼看,正好手机响,低声说:“不打扰你们了,我先走了,结婚记得通知我。”
没等裴复洲应声,李云丽说:“裴老太太先走吧,我还没吃完呢,吃饱了休息一会儿再走。”
顾瑾行换上高跟鞋,提着收纳包头也不回的走了,坐在车里接裴思诺的电话。
“妈,我想回海城。”
顾瑾行打开隔板,还是不放心,调低了手机音量,小声说:“思诺,你该叫我婶子。”
裴思诺在加拿大待了一个月,每天除了吃喝拉撒就是蹦迪喝酒,刚开始挺爽的,毕竟没人管,时间久了就开始无聊了,想念海城的一切。
她委屈巴巴,“妈,我在国外,身边没人,叫你妈怎么了,你本来就是我妈,是吧妈?”
顾瑾行叹了口气,“妈妈也想让你回来。”
裴思诺一瞬眼眶泛泪,“我爸头发白了好多,哥哥为什么这么讨厌我们?妈,我吃不惯这里的饭菜,想念海城的浓油赤酱,再不回去我就要饿死了。”
顾瑾行心揪着疼,“这两天我想办法跟你哥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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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如鲠在喉,先做一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