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自己都看不下去,除了语文,其他科目没超过三十分……
看来,逆袭之路任重道远啊!
糟糕,有人在上楼梯,估计是边南回来了。
金毛迅速将试卷压在文件夹下,跳下桌子走出卧室,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当狗也就这一点好了,听觉嗅觉都比人灵敏的多,或许这就是它的金手指?
边南进门瞥向沙发边的金毛,一人一狗对视一眼。
电光火石之间,有大量的记忆涌入金毛边南的脑子中,它呆滞在原地,消化着那些不属于它的记忆。
在脑海中它看见方才边南与温雯的对话,它看见了温雯的脚伤,也听见边南说要收养自己。
那些记忆是属于少年边南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通感?这才是自己的金手指?
它带着疑惑冲着少年边南叫两声:“汪汪汪。”
对方又瞥它一眼,随即走进厨房,给它端出来一碗狗粮……
漂亮!这小子以为它饿了!
看来这种情况只存在它自己身上,这不就是老天爷给它的机会嘛!
金毛思考着低头嚼几粒狗粮,怎么回事?有点好吃!
果然变成狗,口味都出奇的感人呢。
边南俯下身摸摸它的脑袋:“你以后就留在我家吧。”
金毛轻轻蹭蹭他的手,表示赞同。
“给你骑个什么名字呢?”他自言自语道:“要不就叫小马达?跟着我混吧,小马达。”
清晨吹来的一阵风仿佛是可以被看见的,它拂过少年的衣角,转身抚摸少女的脸颊与发丝。
温雯坐在车后座,两只手轻轻放在少年的衣摆处,她享受的闭上眼,感受清风拂面。
“边南,有空教我骑电动车呗。”
她睁开眼,抬头观察着边南毛茸茸的后脑勺。
“等你脚好了再和我说这件事。”他回道。
“哦……”
周末市图书馆人很多,边南扶着温雯找了半天才找到两个位置,虽不在一起,但离得也不算远。
边南先把温雯要看的书找到,这才随便抽一本打算自己看,那是一本诗集,名字很好听——月光落在左手上。
温雯爱看诗集,几乎每次来她都要借走两三本,受她的感染,偶尔他也会看一些。
阳光透过窗偷溜进来,洒向它想要照耀的每一寸地方,边南抬头,目光所及只有温雯低头的背影,那背影单薄,被发丝遮挡大半。
边南指腹微微用力,按紧诗集的一角,那一页清清楚楚写着三个大字——我爱你。
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第6章 跟着我混吧[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