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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随便拍了一下,就拍到了,不行吗?[1/2页]

柯南之胜者即是正义 夏季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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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美门读起诉书的字句铿锵有力,声音洪亮在法庭内回荡。
      这是最起码的,律师必须要会说,口吃,嘴笨,甚至只是单单性格内向,都不能胜任这个职业。
      “原告代理人陈述完毕。”
      法官看向被告席。
      “下面请被告及其代理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
      被告永井达也神色略显紧张,但脸上努力做出平静的模样。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对方律师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似乎想不起来。
      ——他当然想不起来了。
      因为古美门之前伪装的时候,是让小哀帮忙化过妆的,包括发型眉眼等等都有改变,声音也特意压低了一些,以日本的化妆术,要看出一个人的本体,那不是一般的难。
      “我方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永井达也的辩护律师,是一个下巴有一撮胡子的中年人。
      古美门看了他一眼,有点印象。
      佐久法史,他上一场官司的当事人,中道和志在一审时候的辩护律师,妃英理的律师朋友之一。
      古美门对此的评价:在日本,能让杀人罪判到20年的家伙,根本不值一提。
      对上这种类型的对手,简直就是送分题。
      “对于原告的第一第二条诉讼事实,我方持有不同意见!”
      佐久法史站起来,开始反驳。
      “第一,原告声称我方当事人有尾行行为,该情况不实,我方当事人是一名司法预备考生,每天都要前往一家法律培训中心上课,而那家法律培训中心与原告的工作地点非常接近,两人不过是回家的道路上一致,构不成尾行条件。”
      “第二,原告声称被告曾将其推下楼梯,致其轻微摔伤,请拿出实际证据,否则视为诬告。”
      “以上。”
      佐久法史给永井达也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安心。
      毕竟这种事情是需要证据的,尤其是第二条,你说人把你推下楼梯,总得有证明吧?目击者?监控?
      根据佐久法史的调查,米花车站附近的监控已经坏了好一阵子了,根本没法取证。
      就算有目击者,你说是你推的人,我还可以说你记错了,毕竟大家都是路人,又没有交集,有点脸盲很正常吧?
      永井达也明白自家律师的意思,也松了口气。
      他看着原告席那边坐着的西谷美帆,舔了舔舌头,脸上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
      西谷美帆浑身一颤,脑袋害怕地低了下去。
      如果这场官司失败了,可以想象她今后的日子,会遭遇到什么样的噩梦。
      不过,就在她担惊受怕之时,旁边传来一个特有的带着嘲讽的声线。
      “哦,你说证据啊?那比你家厕所里的蟑螂还多呢。”
      是古美门说话了。
      语气刻薄,却让人觉得安心。
      他看了一眼对方席位上的两个人,目光带着不屑和轻蔑。
      “这是那家法律培训中心,以及西谷小姐工作的西点店,两家的工作日上下班时间。”
      古美门拿出两份资料。
      “可以看到,法律培训中心在周六日是不上课的,但西点店还在工作,正常于下午五点下班。”
      古美门说着,又拿出一叠照片,将其公之于众,出示给法官及其旁边的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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