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的事情。


      ...


      几天后,


      当姜茹曼再次出现在了林祥办公室的时候,一脸的兴奋的将自己手中和三大运营商的合同摆到了林祥的面前。


      林祥都不用翻合同,只看其一脸喜悦的模样,便知道这次合作的结果肯定大好。


      不过其然,


      当林祥看到,扣除市场广宣成本五五分账之后,林祥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既然技术、运营等等其他的成本不需要承担的话。


      这相当于,下载一首次彩铃3块,星耀娱乐什么都不需要管,版权费就能收入1块多。


      面对林祥的差异,姜茹曼也解释道:


      “他们虽然看到了这个市场的前景,但是目前也只是和我们‘星耀进行试点合作,所以才会给我们很高的比例。


      而且我们都是签了保密协议,


      我估计到时候这个‘彩铃业务一旦大火,其他唱公司和他们合作的时候,可不会这么简单了。”


      对于姜茹曼的话,林祥点了点头。


      毕竟林祥比谁都清楚,三大运营商的强势。


      虽然三分天下,随时都个你死我活,但是关系的集体利益的时候,他们的关系简直比亲兄弟还亲。


      正在林祥以为这个事情尘埃落定的时候,姜茹曼嘴角露出一丝坏笑。


      随后从另一个文件夹里,拿出了一份合同摆到了林祥的面前。


      “这是移动单独找我洽谈的一个附加合同。”


      林祥结果一看之后,忍不住发出一声国粹。


      “卧槽,竟然还有这种好事?”


      “签不签?”


      面对姜茹曼的问题,林祥毫不犹豫的便将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


      “有钱不赚,这不王八蛋吗?”


      “好,我这就找移动那边的负责人。”


      姜茹曼说完,便直接扭着妩媚的腰肢,快步离开了林祥的办公室。


      其实移动提出附加合同也很简单,


      他们就是要求林祥成为移动的独家代言人,不允许接另外两大运营商相关的广告。


      同时必须为移动定制一首专属广告歌曲。


      而给林祥的待遇,不仅有每年税后500万的代言费。


      而且“星耀娱乐”与移动之间关于“彩铃”合作原本的五五分账,改为六四。


      这样的要求,在林祥的眼中简直和送钱没任何区别。


      所以林祥当即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没过多久,


      看到叶莲一副乖乖女的模样出现在了林祥的办公室,熟练的给自己泡着咖啡。


      林祥询问道:


      “音乐版块那些人员部门熟悉的如何了?”


      “大部分都了解了?”


      结果叶莲递过来的咖啡,林祥抿了一口之后道:


      “行,那我给你一个任务,你先练练手。”


      随后,林祥拿过纸笔写写画画之后,很快便将其推到了叶莲的面前。


      “呐!这首《香水有毒》交给翟紫格来唱,尽快让其发行。”


      “好的,祥哥!”


      叶莲接过之后,乖乖的答应了一声,告别林祥之后便紧张的朝外走去。


      嘴上还忍不住小声嘀咕着:


      “先找法务部注册版权,再联系艺人及经纪人....”

第411章 叶莲练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