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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一定要发财![1/2页]

我真没想和天后结婚 妖妖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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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雪虽然被打压,过气了。
      可她多年下来也算积累了不少钱。
      即便是因为合同的原因赔了不少,但她也比宋子墨好一万倍。
      因此,对于份子钱,她几乎是不怎么在意的。
      哪怕是全部给宋子墨,她也无所谓。
      只是,她没有想到对方会开口罢了。
      而在解决完双方的诉求后。
      沈清雪看着眼前这个穷困潦倒的导演,不由问出了她之前一直想问的问题。
      “我说,你之前在酒馆里唱的歌,是你原创的吗?”
      宋子墨没想到对方会问这种问题,愣了一下后才回了一句:“恩。”
      她先简单的夸了一下。
      “歌不错。”
      随后则漫不经心的问了新的问题。
      “为什么没考虑往音乐方向发展?”
      “就凭你刚才那首歌,也能火。”
      对于她的问题。
      宋子墨不是没有考虑过。
      刚穿越时,他就想过,自己可以先从歌手这块发展。
      可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其原因很简单。
      他的嗓音比普通人好,但比那些职业歌手来说还是差很多。
      这样的情况下,他就不是文抄公了,而是乐坛圣人!
      为什么这么说?
      原因很简单。
      他唱的每一首歌,不出意外的话,都会成为经典歌曲。
      但因为嗓音的问题,从而导致他没有把这首歌曲的精华唱出来。
      而其余歌手看到他的这首歌。
      想也不想,一定会翻唱。
      到时候,自己“原创”过来的歌曲,全部成为了别人的嫁衣。
      毫不夸张的说。
      他这是变相培养出无数个乐坛天王出来。
      届时。
      整个乐坛的歌手,一定会把他封为圣人!
      毕竟,他这是在点燃自己,照亮别人啊。
      可宋子墨是圣人吗?答案显然不是!
      因此,他直接在脑海中拒绝了当歌手的想法。
      安安心心拍电影它不香吗?
      但面对沈清雪的询问,他还是随口扯了个理由糊弄过去。
      “这首歌也是偶然之作,不可能每首歌都能这么好,况且我心里也憋了一股气,也想证明自己的导演之路。”
      听到他的解释。
      沈清雪没有多疑,点了点头也觉得合理。
      “确实。”
      “那我们明天见,明天在商议一下具体细节,同时我会把合同带过来。”
      宋子墨没有留恋,点头回道:“好,明天见!”
      言毕。
      沈清雪先行一步。
      等对方离开后。
      宋子墨才踏步离开,他并没有打车回家,而是向家的方向步行起来。
      一边走,一边思考着接下来的事情了。
      现在沈清雪这边是答应了和自己合作。
      自己的贷款还有三个月到期。
      所以,他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耽搁了,必须要把接下来的时间安排的妥妥当当。
      按照他的预想。
      假结婚后。
      自己大概能收到七十万左右的份子钱。
      沈清雪的人脉能力,应该能收到一百五十万至两百万。
      也就是说,两个人加起来的份子钱应该是不低于两百二十万。
      运气好的话,可能突破三百万。
      依照男女平等的条约,分到他手上的钱,最低都是一百万。
      一百万元放在别的导演身上,那估计连群演的钱都付不起。
      可放在宋子墨手里。
      绝对是能拍出一部不错的电影出来。
      不过。
      宋子墨要注意的事情有两点。
      首先,自己要拍的话,必须要拍那些前世本身就是低成本的电影。
      就一百万的额度,如果让他拍一些前世的大制作,那根本不可能。
      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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