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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失忆了,跟个傻子一样[2/2页]

农门特工小娇妻 竹叶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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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针线篮子往回走的冬雪,三个人就一起进了门。
      一进门,就看到洛云夕和冬梅一起提着一桶热水,往地上放着的大木盆里倒。两人都憋着气使力,看得白墨轩直皱眉头。走过去,挤开两人。“我来。”
      洛云夕没跟他争,有别人来做,她正好落得轻松。抬眼一看冬雪也回来了,忙对冬雪招呼道:“你回来了,冬雪。”
      “是,小姐。”冬雪点了点头,看着大家都很忙,便也没多说什么,进屋去放了针线篮子,就出来帮忙了。
      洛云枫回来手里还提着一大把被稻草绑好的菜,对洛云夕道:“姐,这是王大婶给我们家送的,我放厨房去了哦。”
      “嗯,去吧。”
      一边的白墨轩倒好水,想到洛云枫带了菜回来,而自己却空手回来,对洛云夕解释了一句,“我去村长家的时候,只有村长的娘子在。”
      洛云夕了然,想到之前见过的空有外表实则贪婪尖酸没有见识的村长老婆,也没有感到意外。反正,她本来也没放在心上。
      不过看到白墨轩的解释,眼睛带笑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样在意这种事对她解释的白墨轩还挺可爱的。
      几人一通忙活下来,总算把剩下的两只野鸡一只野兔弄干净了,野猪也烫了开水,刮毛处理干净,分别切开。
      这头野猪着实不小,有将近两百斤重,比起家养的猪来并不轻多少。
      看着眼前的一堆肉,洛云夕也不打算送人或者拿去卖,准备将多余的野猪肉风干烟熏处理。
      家里有两个大男人,一个还带着伤,正是需要好好补补,还有一个半大小子,都是能吃的。洛云夕自己也吃得不少,她可不像真的千金小姐那样猫一般的饭量。
      这具身体虽然出生高贵,却受了不少的磋磨,根本没有享受过太好的待遇,倒是有些亏损,何况在她来之前,这具身体已经“死了一次”,比起大多数人,都算不得健康。她的弟弟洛云枫也是一样的。
      不过洛云夕很有信心,会让自己这一家人未来的日子越过越好。
      午饭十分丰盛,两只鸡一只炖了一只炒了,兔子干煸,野猪肉红烧,一般人家过年都吃得没这好。桌子上,唯一的绿色,就是洛云枫带回来的王大婶家回送的一把青菜炒的一盘。
      一家人都吃得十分尽心,甚至冬梅冬雪和洛云枫都吃撑了,摊在凳子上,苦兮兮地揉着肚子。
      “叫你们贪吃,这下难受了吧。”洛云夕在一边数落。
      “谁让姐姐你做的红烧肉实在太好吃了!姐,你什么时候会做饭了,我都不知道。”洛云枫感叹。
      “你姐我这叫无师自通,突然想到就做了。”洛云夕并没有露出破绽,一脸理所当然的?N瑟样。
      红烧肉在现代是很常见的家常菜,但在这个古代却是没有的,洛云夕厨艺一般,大家只是第一次吃感到新鲜才觉得美味非常罢了。或许,也有古代的野猪肉更好吃的缘故。
      白墨轩也很怀疑,他已经了解洛云夕以前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虽然可能受了难,表现出来也比较坚强和强势,不像一般的闺阁女子,但突然会做饭也很可疑。
      但看到洛云夕一脸坦荡的样子,也就没有更多的想法了,只是想或许对方有这个才能吧。
      这边几人热热闹闹的吃着饭,另一边的房间里,男人一个人也吃得优哉游哉。
      一碗软糯香甜的白米饭,一大碗营养的连汤带水的炖鸡肉,一碟青菜,这是十分适合伤患的饮食。但男人却并没有觉得美味惊喜,只是很平淡的吃着,菜就放在床边的小几上,他吃着也不觉得不方便,若是洛云夕他们看到他现在的吃相,只怕马上就能知道这个男人是在装失忆。
      因为,太过优雅了。
      执箸和端碗的姿态莫名的贵气,吃饭和吞咽的动作都有一种特殊的韵律,一般人是做不出这副姿态的。就是装,都装不出来。
      姬月的确没有失忆,但从他一醒来,就决定了要装作失忆的样子。一是因为他脑袋上本就受了伤,装成失忆不会突兀;二是为了让洛云夕他们放松警惕,更便于观察洛云夕等人。
      这次被追杀给他敲响了警钟,不知道何人想要他的命,在伤好之前,他也不准备联系自己的部下。
      这里远离京城,地方偏僻,是个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和洛云夕不谋而合。

第11章 失忆了,跟个傻子一样[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