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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娶的是妻子,不是佣人,亦菲保姆。你不需要做饭,不需要刻意温柔,做你自己就好。”
      他含情脉脉的说道。
      温柔到骨子里的语气,又苏又好听,简直融化了孟婉初的心。
      她忍不住会心一笑,身形初初前倾,“阿寒,你真好!”
      主动的吻上了他的唇,然后紧紧地抱着他,“遇见你,三生有幸。”
      “傻丫头!”
      男人笑了笑,大掌揉了揉她的秀发,提醒着,“该出发了,再晚,民政局就关门了。”
      “啊?对对对对,快快快,马上下班咱们就领不了证了。”
      孟婉初一把推开擎默寒,靠在车座上,提醒着他赶紧开车。
      心情甚好的擎默寒俊颜染着笑容,看了一眼她手上的戒指,又看了自己手上的戒指,漆黑瞳眸涌现着星芒,这才启动轿车缓缓前行。
      坐在副驾驶的小女人闲着无事,忽然看见手上的戒指,便用手机搜索了一下粉色蔷薇花语。
      结果显示:粉色蔷薇花花语代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粉色是少女的颜色,象征着清纯美好,也是对爱情天长地久的诺言。
      孟婉初攥着手机的手微微一紧,情不自禁的偏着头看着正在开车的男人。
      今天的他西装革履,三七分的短发打理的油光锃亮,神采奕奕。
      这样正式的穿着,只是为了待会儿与她一同去民政局能拍出更好看的证件合影。
      殊不知,堪比建模脸一般五官立体标致的他,浓眉斜飞入鬓,睫毛浓密,狭长凤眸漆黑似墨,鼻梁挺立,唇薄厚适中又带着几分邪魅的性感,属于那种一眼便会让人沦陷的男人。
      看见他时,孟婉初脑子里浮现出曾经的偶像严屹宽,他俩都有那种与生俱来的冷酷霸总的气质。
      初见他时,倨傲冷酷的他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孟婉初本以为此生与他只会偶遇几次,最终沦为生命中的过客,却没想到竟会与他走

第727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