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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要男人还是要碗[2/2页]

人在四合院靠救助金度日 白菜有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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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滚!
      ……
      凌晨已过。
      “叮,系统随机选择,龙凤呈祥!神魔无量!阴阳无极!您的身体机+1。”
      ‘滚!
      ……
      安逸舒适的一夜。
      易传宗昨天晚上睡的太过甜美,终究是没有半夜起来找花姐姐藏的什么东西。
      不过晚上没有醒,还有早上可以寻找。
      在经过一个小时的寻找之后,易传宗终于是找到了那件古怪的东西。
      花姐姐也是会藏,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一直压在自己的枕头下面,这可让易传宗找了好久。
      伸手摸着有些硌得慌的被褥,他已经隐隐摸到了那件长长的东西,他面色古怪的低头看着花姐姐。
      “这不是对付你的。”
      调皮的发丝还贴在白皙的皮肤上面,花姐姐的额头上面有点汗渍,她小声地解释着。
      易传宗心中感觉更加古怪了,从床褥的一角伸进手去,随后直接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此时他直接愣住了,那是一根长近二十公分的扁形木鞘,整个木鞘的颜色略微发黑,表层的色泽变化不是很明亮,木质的纹理有些像是波浪。
      拿在手里浑源一体,整个木鞘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只有握把的末端缠着一根红色的绳子。
      易传宗神色莫名地看着这件武器,刚才他就问过,他留下的那些钱都买了什么?
      花姐姐含糊其辞地说买了一件东西。
      结果就是这个?
      好端端的谁会买匕首?
      这让易传宗的心中很是愤怒,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平淡一些,“有人欺负你?”
      花姐姐摇摇头,难后身子挪动了一下将头靠在易传宗的腿上,“没有人欺负我,我只是有点害怕。”
      易传宗神色一怔,缓缓伸手放在花姐姐的后脑勺,轻柔的抚摸着那散开的秀发。
      花姐姐将父母留给她的玉佩交给了他,他将父亲留下的钱交给了花姐姐。
      他从进城之后就将玉佩藏在了房间里面,而花姐姐用他留下的钱买了一把匕首!
      为了他值得这样吗?
      易传宗感觉眼前的女人是那样的圣洁,就和她白皙的皮肤一般一尘不染。
      而他……
      “我们起床吧,被窝都凉了。”
      花姐姐盈盈一笑,以前这些话都是她来说的,现在反倒是易传宗催促了起来。
      “我不!我还想再躺一会儿!”
      易传宗眉梢微挑,身子缓缓地出溜进了被窝,躺一会儿就躺一会儿,他其实也不想起床。
      上次因为要离开,大早上的有些仓促,他还不知道赖床是什么感觉。
      拽着被子将两人蒙在被窝里面,易传宗身体老实地问道:“这次我带了些肉回来,中午给大家炖一锅白菜吃。”
      “嗯~我给大家做,只是我的工分不够,咱们没有油票,副食本也不够了。”
      易传宗轻抚这光洁的后背,轻声地说道:“我带着呢,一会儿咱们一起去买东西。”
      花姐姐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嗯~你别闹。”
      易传宗也没有再捣乱,两人在床上腻到九点钟,简单吃了点东西,这才整理好衣服出门了。
      自家门前的小路很窄,也就是一米多宽,到了村子里面常走的路就宽了些,宽度能有两米。
      这时候村子里面的都是土路,也就是一些地势比较陡峭的地方才会用石头铺起来。
      一溜的黄土被踩得很是紧实,到了下雨天就会变得非常泥泞,不过下雨天人们一般都不会出门,雨停了以后道路上面会留下一个又一个泥脚印。
      易传宗迈着四方步优哉游哉地朝着前面走,而花姐姐则是在他的身侧亦步亦趋的跟着。
      易传宗长得人高马大,相应的迈的步子也稍微大一些,只要他稍微走快一些,花姐姐就得像是小媳妇儿一样紧步追赶。
      在临近村中央的路上人稍微多了一些,现在棒子已经下来半个月了,棒子粒都已经剥了下来,村子中央的路宽也比较平摊,大多都是在这里晒棒子粒。
      “呦!瞧瞧这是谁,城里人来咱们村了!”
      一个身穿青色大褂宽裤的中年汉子招呼着,他手里还拿着一个翻棒子粒的耙,只不过衣服很肥他人却很瘦,也就是用骨架撑着衣服,像是一阵风就能吹倒。
      听到这声招呼,周围的人也抬起头来,一个农村青年乐呵呵地喊道:“传宗什么时候回来的?”
      易传宗乐呵呵地笑着,“昨天晚上回来的,下班后我骑自行车过来的有些晚,也就没有和大家见面。”转头看着很瘦的中年汉子,“李叔。知道我这城里人来了,做好管饭的准备没有?”
      这位很瘦的中年汉子就是离着易传宗家最近的邻居,他苏醒后的第一天晚上就是在这家吃的饭,影响那是相当的深刻。
      简简单单地八个窝窝头,在加上小半锅稀糊糊,当时易传宗在那里吃,李叔一家人在那里心疼。
      不好意思肯定是不可能不好意思的,饿的肚子咕咕直叫,在知道生活的年代之后,哪里有易传宗挑的份?不想吃也得吃,硬着头皮吃。其实第一次的吃的感觉还好,越往后就越是糟糕。
      总的来说当时吃的还是很开心的,他心理虽然不是很习惯,但是身体却很诚实,也没有什么不适应地感觉。
      “去!去!去!不帮着干活还想吃饭?”李叔很是嫌弃的摆摆手,“你大爷能管得起你吃饭,我可管不起你!”说完就低下头干起活来,这么一个大胃王是真请不起。
      易传宗也不在意,这个李叔表面说话有点呛人,但是为人心很善,第一顿吃了八个窝窝头,后面也是吃八个窝窝头,但是这分量却没有李叔家的分量足。
      “得,您不请我,那我请您总行吧?我从城里带了点东西回来,中午我请大家吃肉,你们见人在村子吆喝吆喝,相互通知一下。”
      “不过我今天还得回去,咱们吃得稍微早一点,就定在下午两点吧。来得时候自带碗筷和窝窝头,这东西我可没有,也没时间给大家做。”
      李叔身子一僵,手中的动作直接停了下来,他直起腰将铁耙竖在自己身前。
      然后他抬起头来朝着易传宗上下打量了一番,狐疑地说道:“好小子,口气这么大?请大家伙子吃肉?”
      全村近三百口子人,人数也得近千,这请全村人吃肉可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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