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之健全及因应未来我国动物保护发展趋势,本会除广纳各界意见,另亦持续蒐集国际相关法令规范并配合我国国情、民意趋向等,检讨修法方向,期使动物保护法臻至完备。
三、动物保护是一项有待持续耕耘与推展的社会教化工作,本会当本於权责,赓续落实办理各项业务,更企盼结合政府及民间的力量,一起为提升动物福祉而努力,期能加速提升我国动物保护的水准,并营造更好的动物生存环境。感谢您的来信。
敬祝
健康平安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电子信箱敬启
联络人:畜牧处动物保护科
电话:0223812991
嗯,既然政府有再办,反应了也有在听,那麽事情就算是暂时告一段落了。
我都有点好奇,这麽简单的事情,怎麽都没有人在做的
之前提交总统府信件的最新回信[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