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一看,李煜只觉得喉咙被人用力攥住般,呼吸瞬间急促起来,额头冒出层层细汗,再也不敢多言,连声称是。
李煜漫步走到队伍后面,牵出头黑马,只见这马锋棱瘦骨,颈间鬃毛恣意散落,高高扬起的头颅充斥着它的高傲,四蹄根部皆有一团白色毛发,踏雪驹因此而得名。
李煜将其带到叶华身前,带叶华接过缰绳,立马扭头回转,不过却是满含怨恨的看了叶华一眼,叶华无奈的摸了摸鼻子,面露苦笑,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但不好辜负老先生一番好意。
随即不再多想,自从修仙之后,叶华心中逐渐多了份潇洒不羁,对他来说,也许只有永恒的大道才是真正追寻的。
跟着商队一路向西,途径数座城池,时间流逝,叶华也渐渐与商队众人熟络起来,这商队本家乃是南县氏族李家,这李家世代行商,奉行诚信二字,在安郡颇为出名,而那位老者身份乃是当代李家家主李世恒之弟,名为李臻。
此次交易关系到蜀郡氏族,李家极为重视,虽将李臻派了出来,权当镇场之用,索性此行十分顺利,大大出乎李臻想象。
高兴之下,才答应带着叶华,还给了踏雪驹用作代步,若按照他以前的性子,能为叶华之路就实属万幸。
“叶华,过了前面那条栈道,就是南县了,你出去那么久,还记得家在哪儿不?要不给我说说,那地儿我熟,你说个地方,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到。”
李煜突然过来拍了拍叶华的肩膀,咧着嘴问叶华。
说来这李煜心思也不坏,上次怨恨叶华却不是因他被李臻怪罪,只是单纯看不起叶华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罢了。
不过这么久,与叶华混熟之后,便也了解叶华不是倨傲的人,反而颇为平易近人,这厮也是个自来熟,在商队之中,叶华除了李臻便是和这李煜最熟。
“李哥,我又不是第一次来这南县,这地可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不过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们可还安好!”
叶华面露回忆,眼中隐约有些许忧伤萦绕。
爹,娘亲,铁叔你们,还好吗?等久了吧,放心,快了,快了,不会让你们多等的。
李臻没想到自己一句话,让叶华如此失态,不禁尴尬一笑,手忙脚乱的说道:“叶华,叶华?那个,我没恶意,只是想问你家在哪儿,我帮你找找。”
被李臻一叫,叶华瞬间回过神来。
“没事,叶华还是独自前去,免得惊扰了乡亲们。”
“好吧,到时候如果有事,直接捎信给我就行,我就在李家。”
叶华心中一暖,出声道:“多谢李哥,到时候李哥别嫌麻烦就好!”
李煜此时才放下心来,露出满意的神色。
“还是跟你小子聊天舒服,不像跟那位说话,连大气都不敢出。”
说着李煜对着李臻的马车看了一眼。
叶华笑笑,对于李煜等人来说,李臻就是高不可攀的大树,而他们就是那常年被大树所笼罩压抑的草芥,而对于叶华来说,即使再高不可攀,始终只是凡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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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曲)
第三十三章 归途[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