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风,大漠的天空还是很晴,在太阳的照射下温度上升的很快。
即使这样样薛琪还是严严实实裹着一层纱巾,只露出自己两个眼睛,他不想被大漠上的风沙刮成一个黑脸婆。
李默看着他笑道:“你裹得太严实,我几乎认不出你。”
薛琪故意瞪着他道:“你最好不要跟错人。”
李默道:“你率领了一支商队之后果然变得很威风,你现在好像真的变成了我的师傅?”
薛琪昂起头,“所以你现在最好听师傅的话。”
“你们两个一点都不像师傅和徒弟。”大胡子笑嘻嘻地看着他们俩。
薛琪看着大胡子,“你最好不要打哈哈,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了?”
大胡子道:“我方才检查了一下干粮和淡水,如果没有遇上沙暴的话,我们最多五天便可抵达楼兰,只等二小姐一声令下,我们就出发。”
薛琪道:“好,至少有你在的话我们会很安全,我们出发吧。”说完,薛琪拍马走向了城门。
李默有点奇怪,“她为什么那么说?你难道还有其他的本事?你难道也是保镖?”
大胡子笑了,“至少一路上有个人可以给你酒喝,这难道不好?”
“当然好。”
“我现在才发现想你们这种读书人真的很不错,用行书写的一首诗就可以买到十五两银子,只可惜,我读的书的确有点少。”
李默说道:“你是知道我的名字后,才要我送给你我写的诗,我在长安的时候是不过是个后起之秀,你居然可以拿我的诗卖出那么好的价钱,你的确是一个生意人。”
大胡子开口道:“李探花的诗当时名动长安,一时洛阳纸贵,我当然听说过,这一路上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我相信你的笔一定不会闲下来的。”
李默心想:这个大胡子居然知道朝廷的殿试的三甲,他果然不仅仅是一个向导。
李默道:“我也认为是这样。”
商队在递交出关文牒后,就走出了阳关城门,在大门面前的是一片大漠,远离城郭后,这里的风沙更大,黄沙在沙梁上不停的奔腾移走,李默只是觉得自己连眼睛都睁不开,他才知道薛琪那样做其实是最好的法子,他也蒙上了一层头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骆驼在翻越沙丘的时候留下深深的脚印,李默看着前方土黄色的天际线,他觉得这里极易失去方向,他虽然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但是他现在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他看着商队最前面的向导,他才发现在这个大漠里行走下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默突然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阳关,在这片大漠,阳关的城楼显得是那么的渺小,他可以看到阳关城楼上迎着风沙摆动着的大唐旗帜。
李默现在忽然想起了王维的一首诗:
《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邑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沙漠上的夜晚是一个迷人的夜晚,天上的星星看起来明亮清晰,李默觉得这些星星离自己好近。
翻过一个比较高的山丘后,前方的地势变得很平坦,往前走,地质由沙漠变成了碎石,前方是一个很小的平原。
李默忽然道:“我觉得这个地形很奇怪,你不觉得吗?”
大胡子看了他一眼,“我当然不奇怪,你肯定是在奇怪这里为什么会没有碎石?”
“没错,为什么?”
大胡子解释道:“这里以前是一个河床,这个小洼地是由河流冲积形成的。”
李默有点不解,“你是说这里还有河?”
“这里为什么不能有河,人们为了生存,有时候也会开凿出一条河。”
“你是说这些河是人工挖掘的?”
“没错。”
“他们是什么人?”
“楼兰人。”
“这里已经接近楼兰?”
“是的,离前面不远就是楼兰城。”
商队在一处地势比较平坦的地方驻扎了下来,在安置好骆驼后,商队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燃起了篝火,有几个人在外围负责着警戒,他们手里都拿着武器,有的人拿着长剑,有的人拿着横刀。
这五个人组织商队围成了一个圆形,将贵重的货物以及饮水食物放置在中央,将其他货物放置在最外围,他们也很好的利用了骆驼,他们将骆驼指引到不同的位置,在这个圆形的营地中间刚好形成了一个米字形的通道,一旦发生特殊状况,这个圆形里面的每一个人,前后左右都能顾及。
大胡子也在着五个人当中,他的手里拿着剑并且不停的指手画脚,好像一直在布置着什么,不一会儿另外四个人分别去了四个方向。
李默猜的没错,这四个人分别去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大胡子走了过来,他的手里拿着长剑。
李默道:“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你拿剑。”
“这附近经常很不安全,拿剑并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我们要随时保持警惕。”
“这附近的强盗难道也很多?”
“这个地方的吐蕃强盗不仅很多,而且还很残忍。”
李默皱眉道:“希望我们最好不要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不能也给我一把剑?”
“你只不过是一个书生,你会用剑?”
“我当然会,我有五年时间来练习剑术,并且我的老师还是一位剑术名家。”
“一定有人说你的剑术舞起来的话很好看?”
李默挺起了胸,“是有人说过。”
“你知不知道别人为什么会那么说?因为你学的那套剑法是用来看的。”
李默顿时明白了大胡子的意思,他苦笑道:“我只想告诉你,我也会用剑。”
大胡子大笑道:“我也只想告诉你,我也会写诗。”
李默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李默忽然想到了什么,“我敢打赌薛家二小姐现在一定在吃好东西,我知道她带了很多的牛肉干
第四十三章 强盗[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