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多由宦官统领。
地方兵置于郡、县,一般由郡、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听中央调遣。徵调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为凭。西汉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国与侯国各自都有军队,王国之兵由中尉统领,侯国之兵隶属于郡。东汉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罢郡国都尉,后又下诏罢地方兵。从此,遇有战争,常派京师兵出征,或根据需要临时从州郡招募或徵发,但是东汉后期因为黄巾之乱募兵权下方至州郡,各地刺史州牧可以自行募兵。
边兵主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统领,下辖都尉和部都尉。为充实边防,汉曾大量移民实边,并行屯田,武帝时始行军屯,屯田卒最多时达数十万,是边兵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汉时,边兵制度遭到破坏大批士卒逃亡,所以又以设置营、坞的办法,屯兵备御,但是总体来说,每次边境发生战争都需要调集京师兵组建军团。
上一章中崔烈所说的可能有误差但是涉及的比较多也就不专门更改了,后期会给与矫正。还有崔烈的募兵不完全是自行组织而是国家负担一部分各个州郡(羌人叛乱影响的地方)招募一部分,然后是崔家付出了巨额的金钱之后自行招募的私人武装,战争结束之后必须马上解散的这种。加上桓帝完全一副不想出一分钱的情况下,在北方还在于鲜卑战争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国土安全的无奈举措。
(本章完)
第9章 添加:汉朝军制说明[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