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放心,我会一直在这里,只要我活着,主城就一定会在这里。”退后半步,轻声的叹息一声,雨雁,外柔内刚的她,无比坚定的发誓。
“我相信。”辉耀有力而简洁的回答。
“儿子,放心大胆的去吧,男儿当杀人,哈哈,这样的选择无比正确,放心,爷爷为父会好好的保护,主城的城民,为父同样也会替你守护,所以,不用担心这里,当爹的,只是断了两条腿,论实力,可是不会输于任何人的!”坐在轮椅上的正志,豪迈的大笑,狂气勃发的挥拳呐喊。
“你就收声吧,都这么大了,也没让我,你爹放心过,我还用你保护?谁保护谁,还不一定。”永年没好气的,一巴掌拍上正志的脑袋,牙痒痒的大骂。
哈哈!爽快的笑声,冲上云宵。
“出发!”扯动缰绳,重重的一夹马肚,辉耀如离弦之箭一般,向前方宽阔的道路前进,黑发在空中张扬的飞武,英姿勃发!
身后,浩荡的十万兵马,壮观的紧随他的马后。
“荣耀!”身后,城墙内外,自动前来相送的几十万城民,以最大的力量,不约而同的高呼。
呼声,震天动地,气壮山河。
不知从何时起,他们不约而同的接受了‘荣耀一词,同时,这个词,也深深的浸入每一个广福城人的血液中。
对他们来说,这一战,就是捍卫荣耀的一战,关乎广福城,也关乎他们每一个人。
“荣耀!”身形已远,大声狂笑,辉耀高举起右手的佩刀,以最大的音量,迎着朝阳,张扬回应。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将他的背影,镀上了一层金色。
全城皆静,至少在这一秒,每个城民的脸上,皆是狂热的虔诚,不用自问,他们肯定,只要辉耀一声令下,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带上武器,冲到最前线,与企图侵犯他们这个越来越美丽家园的每一个敌人,搏命!
十日后,辉耀带着十万大军,星夜兼程,满身疲惫的,赶至广福城,最重要的关塞,虎口峡。
虎口峡,顾名思义,它是广福城,最为重要的一道天堑,它的四周,全是连绵不断的山脉,而之所以能成为天然的屏障,是因为这些山脉,皆以悬崖峭壁为主,想要翻过它们,到达广福城的主城,必须要翻过一段,常人难以攀越,寸草不生的悬崖,虽然,在武者眼里,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想要成批的大军翻越,几乎就是难以完成的任务了,而少数兵力翻入,则很难展开像样的攻击,更多的,是送羊入虎口,是以,这是它得名的原因。
虎口峡,也有一个口子,但只有一条唯一能通过的道路,只要把守住这条道路,那么就是胜利。
而换一个阵营,如果入侵者,攻下这条道路,那么之后,全部是一马平川的区域,胜利的天平,也就随之改变。
这个关口,当日龙象帝国立国时,可是耗费了十几万军士,才杀出一条血路,改走了顽守的外族怪物。
正因为这里的重要性,是以,辉耀的爷爷,才被指定到这里,担任城主,当时,他老人家的战神之名,让他无可争议的,成为了这片沃土的主人。
而在辉耀到达之前,这里的最高将领,是高山老爷子,虽然已经退居幕后很长时间,但当得到广福城危急的消息后,他义无反顾的,接受了辉耀的这一任命。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担任这一职位的最佳人选,冰塞军团,他的威信无可争议,而另一老牌军力,黑山军团,基本上所有将领,在他的面前也得乖乖听话,因为他可是,与他们私交甚好,或是与他们的父辈,是兄弟的存在,想要令到必行,除了辉耀、永年,恐怕也只有他老人家了。
早早就得到消息,知道辉耀一行,将要抵达的高山,亲自率领一帮将领,等在了虎口峡的空地,每一个人,或许盔甲的式样有所不同,但,他们满脸灼热的战意,却出奇的一致。
“高老爷子,身体是否还能吃得消?”策马狂奔,直接来到高山的身前,辉耀才猛的刹住,马蹄,离他老人家只有两米远的距离,翻身下马,一身的疲惫,也挡不住他蓬勃的高昂,开口,辉耀就浑不在意的,大声笑问。
这问题,颇有反问‘尚能饭否的深意。
“兔仔子,皮痒痒了是吧,敢怀疑老夫的修为?放马过来,老夫与你大战三百回合,哼,哼,你的修为是精进了,不过,老头子我一次对付三个你,没有任何问题!”果然,高山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大声吆喝。
&
第二百七十三章 最强的防御,是进攻[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