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发呆,一个身影闯入了我的视线,就是三十晚上那个老者。好像有点害怕,但是又很坚决,慢慢靠近我,“嗨!小伙子!还能看见我吗?”这个老者果然不是一般人,黑绸缎的坎肩白绸缎的袍子,一双刺绣的布鞋,手里一杆紫檀的龙头拐杖,脑袋上一顶黒绸白里的瓜皮帽,生前一定是个财主。
“坐吧!”
“好,好!”老头好像意料之中,有有些紧张的颤颤巍巍的坐在我旁边。“小伙子!我今天来呢,是因为那天晚上”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看了一眼,他正眯缝着眼睛斜视着我,“想知道我为什么能看见你吧?”
“当然,要是能知道最好,不知道也没关系,只是有件事我得告诉你!”老头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这件事,要说呢,跟我也没太大关系,但是我既然知道了,还是告诉你好了!”
“那就快说吧!”看着老头讨好的眼神,我有点不耐烦。
“那好吧!”老头眼睛看着前方,“那天晚上我看见有几个妖怪放火烧了你家房子”
“妖怪!”我惊讶道:“什么样的妖怪!?”
“其实只是这么叫吧,不知道能这么称呼了。是的,几个长着翅膀,浑身乌黑的大个人脸蝙蝠”
“蝙蝠?”
“蝙蝠,看着像,我不知道它们叫什么,从哪里来的,只是看见它们在放火,从嘴里吐出火焰,围着房屋,顷刻间就烧没了。”老头好似有点同情我,“待它们走后,我近前看了一眼,发现你好好的躺在那里睡觉,就觉得应该告诉你我见到的。”
“它们是从哪里来的,你知道吗?”对于老头的话,我不知道该不该信,但是又线索总比没有任何线索要好吧。
“那个,我不知道,但是似乎有人在指挥它们,因为在它们离开的时候都朝着一个方向飞去,我顺着那个方向看到一个女人,一挥手,它们就不见了!”
“一个女人?”
“晚上离的太远,真没看清长什么样,只是身段像女人。”老头很肯定的说。
“哦!”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能看见我呢?”老头看我不说话,问道。
我看看他,他就是一个小老头,有钱的小老头,在过去肯定是个土财主,因为说话都是奉承之语,所以肯定不是做官的,但是又有些涵养,肯定也是读过一些书的。看着他也没什么恶意,就告诉他:“其实这个事情我也不明白,是真的不明白,我也想弄明白。”
“哦!”老头有些失望,但是很快又恢复了谦和,“因为我在这个地方游荡了几十年了,从来不会有人注意到我,的确很孤单。”
“怎么会呢?”我看看他,“其实你死了挺好的,要是没有死,后来会被批斗的很惨的!”
老头不解的看着我,我微微一笑,“打倒地主土财那会儿你没在吗?”
“我回来已经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当然没有路上跑的汽车,我后来知道那个铁皮盒子叫汽车。我回来的时候大家都一心想着挣钱,就像我年轻那会儿一样!”老头说完叹了口气,“年轻那会儿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怎么就会中邪了呢?”
“中邪?”看着老头眼角的泪水,想着这里面一定有故事,急忙问道:“怎么回事?能告诉我吗?”
“其实现在已经过去了,告诉你也无妨!”老头开始回忆起了自己的年轻时代。
老头名叫范希文,清末社会动荡,时局不稳,出身贫贱的他饱读诗书,可是官场混乱,“十年寒窗,一朝为官,鸡犬升天。”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十年寒窗不如纹银百两,要是钱多,知府都可以当。范希文看着茫茫无望的前程,整日的郁闷蹉跎。直到有一天,他从别人那里借到了一本《异灵录》,一本闲书,打发时间而已,因为除了读书,其他什么都不会。
别人读这本书也就是图一刺激,范希文看进去了。对书里的内容深信不疑,书里提到有一个咒语,在施法时候会请到路神。如果请到,你提出什么条件他都会答应你。范希文心中一喜,已经我穷途末路了,何不赌上一把。在做好了所有的充分准备后,一天半夜,范希文带着准备好的铜盆,施法应用之物来到村子里最大的十字路口,面朝南下跪,将朱砂雄黄、乌鸦羽毛、蛇粪等物放在铜盘里,口念咒语,吹着火镰,铜盘里的物件见火即燃,瞬间化为灰烬。范希文被刚才铜盘里剧烈的燃烧吓的闭上了眼睛,现在慢慢睁开,四下无人,万籁寂静。在确定真的什么都没发生后范希文摇摇头,为自己的幼稚微微一笑,拿起铜盘,一会儿还得盛水洗脚,可不能扔了。转身就往家走。
“你找我吗?”身背后突然有人说话,范希文吓的一激灵,铜盆摔在了地上,咣当当一阵乱响。眼前站着以为白面书生,玉树临风,气宇轩昂,一身素色儿的长衫斯文得体。范希文稳一稳心神,上前施礼,“不知这位仁兄这么晚了这么会行走在这个地面上?是要去哪里办事吗?”
“不是你叫的我吗?”那书生还礼,面带微笑。
“我,我叫的你?!”范希文才回过神,啊!“你是路神?!”范希文连忙下跪磕头,“小人有眼无珠!不知道是路神驾到,有罪有罪!”
书生连忙将范希文扶起,“你我相见即是有缘,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范希文看着眼前这个书生,并非什么凶神恶煞,胆子也就大了起来,“真神面前不敢妄言,学生范希文寒窗十年,苦读圣贤之书,不敢说雄韬伟略,能够治国安邦,想着考取个功名,能够有个生存之道。哪知现在世道不济,没有读书人可以容身立命之地啊!”
看着范希文感叹半天,书生微微一笑,“那你想要什么?可以告诉我,我会帮你实现。”
范希文看着书生一脸的认真和朴实,看着不像是开玩笑,就试探着说:“我想要荣华富贵可以吗?”虽然声音很小,但是在这样寂静的夜里,还是真真的从嘴巴里说了出去,书生听完后哈哈大笑,“这世间,唯有荣华富贵最容易!”
范希文毕竟饱读诗书,对于刚才自己赤裸裸的要求荣华富贵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读书人吗,就算想要荣华,想要左拥右抱也要婉转一点嘛!书生笑完,一脸正经的对范希文说:“这个愿望我可以帮你实现,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条件!什么条件!只要不是去死,什么都可以!”
“不是叫你去死,起码不是现在!”书生微微一笑,“我给你四十年荣华富贵,但是你得答应我四十年后,你死后灵魂得为奴四十年,为我服务,听我使唤!”
范希文此时脑袋里飞速运转,死后为奴,死了我就嗝屁了,为不为奴有什么关系,反正又没人知道死后是什么样子的。心里下定决心之后,范希文点点头,“我答应!”
“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过后,书生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用小楷书写的一份契约,内容就是给范希文在世已荣华富贵,死后四十年为奴等条文,“你在这里签字画押!”书生将契约递给了范希文。
范希文想都没多想,手指伸进嘴里,两颗虎牙一垫,手指上咬出个血窟窿,就这献血,重重的按下手印,递给书生。书生接过看罢,满意的点点头,“你回去吧,从今以后,在这个世界上有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一切又恢复了寂静,除了手指头生痛,其他和刚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铜盘还躺在那里,范希文似醒非醒的回家睡觉。从第二天开始,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大早就有人砸门,原来是一个同窗引荐以为富商,富商也是慕名而来,说是昨夜里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真神告诉自己将有杀身的灾祸,而消除灾祸的方式就是找到一个叫做范希文的人,花一百两让这个人写一幅字挂在中堂,即可消灾免祸。听明来意,三个人其实都很尴尬,同窗以为在做梦,富商只是求个花钱消灾,范希文做梦也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快!
这叫各取所需,多方受益,符合这个时代的大趋势。同窗作为引荐人,免不了好酒好肉的招待,富商只要图个心理安慰,家里挂幅字画也可以附庸风雅,范希文更是喜欢写字作画,几幅字画下来,范希文也算有了第一桶金,开始置房买地,从此以后,范希文如鱼得水,蒸馒头从来不蔫儿,酿酒从来不酸,要什么得什么。毕竟是读书人,为富不仁的事情范希文还是没有做过,反而是经常斋僧布道,但行好事,佘粥济世,救苦救难。
好日子总是过的太快,很快四十年过去了,范希文的阳寿已尽,灵魂出窍,没有地狱管理处的黑白无常来接,也没有天堂的天使来迎,范希文飘忽着离开肉体,看到了四十年前的那个书生,书生微微一笑,转身就走,范希文哪敢怠慢,跟着书生去了。
“那你这四十年为奴”我有些好奇了,一路神仙,为什么会叫一个凡人的灵魂去给自己做奴隶,有没有什么大用处。
“其实,其实也算不得什么了。比起他们,我算比较好的了。”范希文说:“那个路神过着皇帝一般的生活,骄奢淫逸,整个王国里除了他,其他都是奴隶。我读书识字,会写绘画,所以给我安排了个文书的工作,这四十年下来,也没有受多少苦!”
“也许是你生前没有做过什么坏事的原因吧!”我算是安慰他。
“我开始也是这么以为的,后来发现不是的。”范希文看看我,“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人总归是要死的,死了以后就会有应该去的地方,然后再继续生活下去。路神只不过是独立的编外组织,他是影响了我的命运,但是死后遵守契约,为奴期满后,我又能去哪里!”
“哦!那你想去哪里?”
“去我该去的地方,天堂地狱,总得有个去处吧!”范希文看着远方,“有归宿最重要,归宿本身不重要!”
如果死亡是对一个人的终极打击,那么死亡的意义肯定也是事先这么被设计的,不然人还会惧怕什么呢?
有归宿最重要,归宿本身不重要!
(本章完)
第16章 回家过年[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