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三章
“购买生命?”林怀玺此言一出,众人都是一愣。[本书来源]
只见林怀玺一脸严肃与认真地继续说道:“高考结束以后,我曾与我的好兄弟顾梓勋和袁沛一起,回到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小山村祭奠为了救我而死的我的养母。
“在那里,我们看到,山民们的生活异常艰苦,他们每天考虑的,不是明天要吃什么,而是明天有没有吃的!
“在我们落脚的那户人家,只有祖孙二人,顾梓勋问那个六岁的小妹妹:‘你们平常都吃什么菜?小妹妹睁着一对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满脸迷惑地问他:‘什么叫菜?能吃饱吗?听了这话,我们的心都要碎了。
“我所说的‘购买生命,其中之一指的就是购买这些人的生命。
“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在这些人活着的时候,凌氏会拿出一部分钱来,以维持当地普通生活为标准,直到他们生命结束。
“做为交换,在他们死后,属于他们的法律个人财产,将归凌氏所有。”
说到这里,围观的群众中有人提出了质疑:“比如你刚才说的那户人家,属于那位老年人的法律个人财产,恐怕也就只有他自己的衣服吧?他们住的房子哪怕就算是属于他个人所有,那么你们如果收了那房子的话,那小妹妹怎么办?”
林怀玺笑着冲声音传出的方向竖起了大拇指:“这问题问得好!房子,不是他一个人所有的,他的小孙女也有一份,所以这房子,我们不会收。我们收的,可能就只有他的衣服了。”
一个人嘟嚷道:“那这不就等于是捐助了吗?”
林怀玺笑着摇了摇头:“不一样!捐助,是单方面的,是义务,可以随时停止。而我所说的购买生命,是要和对方签合同的。
“也就是说,除非这个人生命终结,凌氏与对方都不得单方面终止合约,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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