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酒吧本来就这么大一点地儿,兴兴负责这龙隐路的人马也就二十几号人吧!这斗鸡眼打败那些混混,一个人就灭了一群手持凶器的家伙;瞬间,就传开了。一个个古惑仔们,把这原来名不经转,不起眼的小子当成偶像。
都说这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他们觉得那名不经转的斗鸡眼,一定是一个隐藏的高手。而后者,也丝毫无傀的享受着这份荣誉。孰不知,这一切可是陈明做的,跟他屁关系都没有一点点瓜葛。
当然了,我们的陈明童鞋也不会去揭穿,不就是打败了五六个小混混吗?也就在这鸟不拉屎,屁大点的龙隐路,那些下层的马仔之中能威风威风了。那种真正牛x的人,还是那些一梭子,扛着枪乱扫的黑社会!
但事与愿违,这事儿最后捅出了大娄子来;倒不是那些小混混的背景后台,有多么多么的硬。而是,这斗鸡眼一人单挑五六个人的事情,传到了这疤子的耳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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