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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那一年,淑妃唱歌给青山听[1/2页]

昭雪令 长弓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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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怪异的小曲在劲气震荡的街道上缓缓漾开,绵绵地安抚着街道上暴躁的气息,绵绵地传进所有人的耳朵里,只是由于申小甲有些五音不全,所以原本就曲调怪异的儿歌显得更加诡异。
      “帅帅的小男孩,就这么可爱!”
      “要多帅有多帅,小脸白又白。”
      “头发甩一甩,脚步拽一拽。”
      “他们说我是靓仔,闪闪惹人爱!”
      这一首歌和先前那句谢谢一样莫名其妙,但这一次又有了些不同的地方。
      曲子并不高深,跟着唱和的人自然不会很少。
      至少有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陌春风,另一个则是李若淳。
      陌春风在申小甲刚刚开口清唱之后,便轻声地跟着哼了几句,而后举起唢呐,滴滴答答地吹奏起来。
      李若淳却只是在心中哼唱,虽然在闪闪惹人爱几个字落下时,也一不小心跟着啦啦啦了两句,但因为声音很微小,并未被其他人听见。
      面色白又白的申小甲沉浸在曲子里,也不管有没有人跟着唱和,有没有人能懂,他只想唱这首歌。
      唱歌可以平和自己的气息,可以让平静自己的情绪。
      唱歌还可以缅怀故人。
      这十年间,每当日子过得酸苦不易的时候,每当他愁闷地睡不着觉的时候,他都会唱这首歌。
      陌春风曾经不止一次嫌弃过他这首曲子,直言不讳地告诉他太粗俗,太难听。
      粗俗是因为太易懂,难听则不是曲子本身的缘故,而是申小甲唱得太扎耳朵。
      但这一次陌春风还是跟着唱了出来,就像这十年间那许多个月光皎洁的夜晚一样。
      街道上风声呼啸,四周的刀枪叮叮轻响,和着唢呐声形成独特的伴奏。
      让感到莫名其妙的闻人不语和道痴一时也忘记了当下的处境,认真地品味这首虽然难听,却很有意思的儿歌。
      当然,他们二人之所以没有行动,最主要还是因为四周的士兵也没有动。
      正所谓敌不动,我不动。
      而四周这些敌人之所以没有动,则是因为李若淳沉浸曲中,使得他们不敢妄动。
      见此情景,申小甲却是更加得意,以为是自己的歌声太迷人,于是扯着嗓子更加动情地干嚎起来。
      “帅帅的小男孩,今天你乖不乖。”
      “撒个娇耍个赖,把坏人全打败!”
      “热情澎湃像砍菜,傻瓜都切开!”
      “很好相处很友爱,金银珠宝都拿来!”
      “好帅哟,好帅啊……”
      原来的后半截自然不是这样的,这是被老曲改过的新版本,因为老曲觉得这样的歌词更帅一点。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申小甲其实一开始唱这首儿歌只是太过无聊而已,加之晚上睡不着,就算数着天上的星星也一样睡不着,只能唱歌打发时间。
      每个人刚到一个陌生环境都是这样,需要一点点熟悉的东西来安慰自己。
      所以他喜欢在失眠的夜里唱歌,就好像在自己本来应该所处的那个世界时一样。
      而老曲在申小甲唱过的那些奇怪儿歌里偏偏只喜欢这一首,于是后来的情景就颠倒了一下,每当申小甲睡不着的时候,老曲都会拍着申小甲的后背用更加难听的声调唱这首儿歌。
      这首儿歌,便成了申小甲的安眠曲。
      也成了陌春风和晏齐的温暖噩梦。
      任谁听同一首歌长达十年,都会被逼得想要发疯,就算冷漠如陌春风,没心没肺如晏齐也不例外。
      然而,他们却无可奈何,陌春风打不过老曲,晏齐也揍不赢申小甲,所以他们只能用手指堵住耳朵,辗转反侧。
      渐至后来,陌春风和晏齐也习惯了这首儿歌,甚至于睡不着的时候也需要这首儿歌催眠自己。
      。(本章未完!)
      第一百九十三章那一年,淑妃唱歌给青山听
      所以,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李若淳也有这样的习惯,在申小甲将这首儿歌翻来覆去唱了三遍之后,终于从那种习惯中回过神来,并没有急于拍出那声威浩荡的金龙残影,而是疑惑地盯着申小甲道,“你这首歌谣有点奇怪。”
      申小甲当然乐得再多废话几句,这样他便可以积蓄更多的内力,待会儿拔刀劈杀那条金龙的把握也就更大一些,闻言立马接话道,“你觉得奇怪很正常,因为它是在我老家流行的一首儿歌,这世上很多人都没听过……”
      李若淳摇了摇头道,“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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