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r/>      本命年戴金子辟邪。
      米易其实在来时路上就打算好了,要送城城金子,只是拿不准买什么。
      幸好林婷也认识城城,还有个商量的人。两人来回发了几十条短消息,分析城城的喜好,推断她喜欢在手上戴东西,还推断她绝不会想要戴俗气的黄金戒指和金镯子,最后敲定,要买类似于佛珠的手链,越简单越好。
      因为知道米易的经济条件,林婷特地叮嘱她,要买空心的,实心太贵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城城问。
      米易笑着,把右手伸出来,食指指尖和大拇指围成一个圈儿,随后,又从大拇指指尖挪下去一厘米左右,缩小了这个圈。这就是城城手腕的粗度。
      原来刚才米易握住自己的手腕,就是要量尺寸,难怪攥得那么紧。
      城城被她的小伎俩逗笑:“挺聪明。”
      “这是最短的一根,人家都说店里很少有最小号的,今天难得了,说我运气好,”米易不放心自己的眼光,补充着,“你要不喜欢,我们现在就去换。”
      “挺好看的。”城城说。
      “那收下吧,”米易满面堆笑,将礼物袋子往前递了一递,“本命年辟邪。”
      这个动作,让城城想起一个,或是两个人。
      似曾相识,关于过去。
      她敢打赌,米易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东西。她没见米易戴过戒指和项链,首饰也仅限于左手腕的一串彩色水晶串珠,是好多小女孩喜欢的饰品。
      在城城的价值观里,不能和任何人有金钱纠葛。
      别人给她的,她都想办法还回去,而且一定要比对方多。这样不管是消失,断交,形同陌路都会没有负担,无论过多久想起来,也不会觉得是自己欠了别人的。
      所以她很不喜欢收礼物,因为“收”,就等于要“还”。
      米易又将袋子递给她,第三次了。
      “以后不许送我东西了,”城城终于心软,接了礼物,“我不喜欢收别人东西,也不喜欢让朋友花钱。”
      城城说“以后”,是在说以后还会联系,她们还会是朋友。
      米易展颜,举起手发誓:“最后一次,只这一次。”
      城城从袋子里找到□□,看了一眼数字,确认米易没说谎后,把□□塞给米易,从盒子里掏出那串金珠,塞进短裤口袋,把盒子递给米易:“盒子要吗?我直接戴了。”
      “要,给我,我要。”
      城城指□□:“一会儿自己撕了,免得泄露你的信息。”
      “好。”
      弄完所有的东西,城城把纸袋子对折,准备一会儿丢掉。
      “有机会再见。”城城最后说。
      这是在告别。
      从离开川菜馆起,米易已经做好随时告别的准备,可到此刻,仍然舍不得。她攥住自己的背包带,望着城城的脸,和那双眼睛,舍不得说再见。
      她犹然记得那晚,自己坐在卡座的另一半沙发上,无数次鼓起勇气想和城城说话的心情。那晚,她们的相识开始于米易的主动,主动让城城喝自己的酒,那晚,当城城看向米易,米易的呼吸是屏住的,很不安。
      她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看过,凝视过,打量过,审视过。
      “对视”这两个字,米易从小就学,但长这么大,给过她真实“对视”体验的,只有城城一个人。针对这个问题,米易和林婷做过实验,两个人四目相对了几秒就笑场了,

第16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