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元1701
0016章爆破冬游
庄不鸣出手打造的北海制度,与其说是用民主制衡权力和利益,不如说是在制衡约束下的寡头政治。在1702年冬,以论功行赏的名义,北海推出了功民、国民、平民、奴隶为等级的“事功法”。
功民包括有立功资历的官吏、军人、工人和商人,享有优先的医疗保险,大多拥有某种北海有价证券,有相对固定的收入,同时向北海县府纳税,除非征召,否则不需要为县府从事劳役。
国民自由从业,一般为自愿纳税,没有立功记录,除非征召,否则不需要为县府从事劳役。
平民指尚未取得完整移民权的人,必须服从北海县府安置,必须纳税,每年需要为北海县府从事四十五天的劳役。平民纳税五年后,自动升级为国民。
奴隶基本来自战俘,除非有特殊立功表现,否则必须用劳作换取口粮和其他供应,奴隶可以用劳作赎身,赎身费用交给北海建设基金,转交奴隶的所有者。通常奴隶名义为功民所有,但是功民不能直接指使,只能由北海县府管理,并按照合同出工出力,奴隶身价由会计事务所评估。获得赎身的奴隶自动成为平民。
功民、国民、平民拥有私有财产,奴隶在没有赎身前没有个人财产。国民、平民内部不再分级。功民按照立功大小分级,功民外出可以身着绶带,佩戴功勋奖章。功民和官吏、法官、立法代表平礼相见。功民用功勋可以赎罪,赎罪后功民丧失原有身份,降级为国民。国民、平民在法律前平等,只是纳税是否自由有区别。国民、平民犯罪,罚做公益劳动,严重者处死,禁止把国民、平民变成奴隶。奴隶犯罪,罚做苦役,直至处死。
“事功法”推出后,北海县府在冬季建设中推行宣传民爵细则,立刻运用“事功法”促进建设生产。除了远征军中的立功官兵,相当一批工作勤奋富有政绩的年轻官吏受到嘉奖,还有很多斥资兴建公益设施的商人受到表彰,很多参加生产建设的移民被评为劳动模范,这些人成为北海县府封赏的第一批功民。北海的社会结构开始稳定下来,进入平稳上升的阶段。
庄不鸣在各种制度建立后,不再直接插手行政事务,只派出巡查监督员冷眼旁观。立法院的事物,庄不鸣从移民中找了几个老练的绍兴师爷,把一大摞打印出的法律条文和删去社会国家背景的案例推给师爷,又列出一长串需要提案的法律草案清单,把一大堆麻烦丢了出去。每隔一段时间,庄不鸣就批改一些师爷们草拟的提案,把感觉差不多的放到立法院讨论,最后的表决,庄不鸣后来很少举手表决,只是旁观。
如此这般,除了行营亲自掌管,庄不鸣摆脱了很多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在冬季军队训练期间,行营事物少,平时值勤制度基本建立,庄不鸣终于有了一些空闲。
寒流已经两次来袭,水库工地的饮水食品供应形成了制度,昼夜提供热水热饭,篝火和电灯围绕着大片工地,施工队分成六队轮流出工,昼夜不停。除了移民中出工三千多人,两千多土人俘虏和雇佣军全部编入到施工队。土木队和筑路队主要负责测绘,划分工程施工现场,监督施工过程,检验施工成果,协调施工各部进度,成为最高管理层。施工材料和工具修补,外包给了各个商铺工坊,食品原料和制作,都包给了新成立的几个食品店。
施工进度和质量比计划还顺利一些,其中土木队和筑路队专门抽出部分精锐,成立一个联合特别施工队,用化工厂新制作的工程炸药爆破土方,施工效率大大提高,节约了宝贵的人力。这批工程炸药分两种,主要是用化工厂新出的硝酸铵和木材加工中的废弃木屑。一种是含硫炸药,先用石磨将硝酸铵磨细,用碓窝将硫磺、木屑冲细,分别用铁锅将硝酸铵、木屑炒干并用丝网过筛,按照76硝酸铵、20硫磺、4木粉的比例配料,用铁锅炒到40度时,摊在木板上拌和均匀晾冷,用纸袋按每包五斤包装封口,每箱装十二包。另一种是先用饲料粉碎机将硝酸铵和木屑分别粉碎,用平锅烘干除水,丝网过筛,按照硝酸铵92,木粉6,柴油2的比例配料,在40度下混合搅拌而成,晾冷后用油纸袋包装,每袋五斤炸药。这两种炸药都容易吸湿,基本不储存,随做随用。在加工过程中,严禁与金属接触。其实这类炸药制造、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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