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元1701
0104章琉球之夏(七)
庄不鸣对行营哨探处和参军处设计的这种扮法官游戏早就知道,原来是为了处理海盗而设计的一种新规矩,毕竟追捕海盗的工作属于北海舰队的常务,但是对抓捕到的海盗如何处理,就只能参照北海的立法和司法程序搞了一个临时法案,庄不鸣也签字批准生效。允许战地指挥官指定或担任临时海事法庭的法官,在抓捕海盗后立刻进入司法审理,无需回到北海陆地领土即可当庭宣判,并即可执行。因为海盗多半属于跨国跨地区作案,北海舰队的执法原则就是在哪里抓到,就在哪里的海域直接处理,不管这些海盗属于哪个国籍,也不管他们在哪里犯案,只要能够确认罪行,就按照北海立法进行判决,除死刑立刻执行外,其他徒刑均在北海管辖工矿下属的苦役场服刑。
这里面还有一点是为了庇护北海正在蓬勃兴起的私掠队行动,这种以北海舰队为后盾的私掠队,其实性质与海盗很类似,只是持有北海官府颁发的私掠证,被允许在指定区域行动。因为北海私掠队的这种刺激,临近的倭国部分大名、朝鲜水师官兵,也多有下海捞一把的暗中行动,甚至一些这些地方的沿海平民和海商,也偶尔插一杠子,客串这种海盗行动,互相跨海劫掠,使得倭国本州、四国、九州三岛,朝鲜南部沿海处于很严重的混乱状况,连途径济州岛的本土商船,北海移民船都时常被这些北海势力外的小股海盗所威胁。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北海所属的移民船和武装商船队多半组成编队,并且由北海舰队派出护航舰船一路护送,一方面锻炼海军实力,另一方面就是清剿海盗,一些来自本土的商船和移民船,也多半在镇江租界和长江口和北海方面联系,有偿接受北海舰队的护航服务。
目前北海私掠队主要有四个主要基地,北海南端的函馆港,对面隔着津轻海峡的青森港,本州北部东面的仙台城,本州北部西侧的秋田城(原秋田藩主居城久保田城),其中仙台城和秋田城表面上属于两个倭人雇佣兵团所控制,实际上由北海支持的佣兵行会代理管辖,而青森港则是被弘前藩授权代管。由于北海官府名义上仍旧保持中立,因此行营参军处下令,禁止现役军人加入私掠队,不过作为变通,允许现役军人申请退役,然后以个人身份加入私掠队,就像请假一样,到了预定时间,再申请归队,这些私掠队中的退役军人就可以再次进入现役。这种做法有些掩耳盗铃的味道,不过这样就可以为自己找个理由推脱。因为北海私掠队的主要基地在本州北端,因此北海私掠队在本州北部最活跃,抢掠得手返航最方便。其次在临日本海一侧的本州西部,然后向南延伸,直到九州北部一带,这个范围的北海私掠队可以经由济州岛和海参崴补充给养,运回战利品。北九州附近海域活动较多的还有不少倭人和朝鲜人为主的小股零散海盗,其中不少属于倭国附近大名暗中派出,朝鲜海盗基本是朝鲜水师兼营,这些朝鲜海盗除了本国船只和沿海不抢,对本土、倭国、北海的经过船只从不挑剔,与北海舰队的护航队打过多次,不过从没占到便宜。
以北海护航舰队为主的海事法庭已经存在好几年,开庭判决次数也有不少,基本练出了一套程序,因此老裴等人见到的法庭已经似模像样。不过以往的影响和用途都不大,就是抓住海盗后,按照固定程序,流程化的找茬把海盗判刑,然后极少数证据确凿的带回各处港口,砍头,或者吊死,一般对倭人砍头较多,对朝鲜、本土出身的海盗,死刑多用绞刑,欧洲人在这片区域活动的只有不多的尼德兰和葡萄牙商船,西班牙人在台湾以北海域的出现次数极少,其他欧洲国家更是极少有船只到达远东北部海域,一般就算到本土沿海,顶多到广州湾,或者继续向东到泉州,极少数会到达长江口附近,再远的极少见。这些偶尔到达的欧洲商船,中间兼职海盗的颇为不少,这些船只多半自备舰炮和火枪,一旦有机会出手,那是绝不客气,能抢就抢。老裴这一伙西班牙逃亡者,在沿途就一直兼职海盗,从非洲向南,向东,越到东方海域越凶残毒辣,那些令人发指的恶行对其中部分人来说,已经成了习惯,就是逃亡者的首领们,对这些恶行也视作未见。但是在大多数西班牙人心中,多少隐隐约约的感觉这些恶行的不妥,并非所有人都丧尽天良。老裴等战俘遇到的海事法庭,可以说在猝不及防的心理压力下,突然用公理和正义的大锤一举打破了这些人心防的脆弱外壳,让这些西班牙战俘自然而然的感觉到理亏,在死刑和耻辱面前,就算老裴这种首领也不得不选择屈服和配合,心甘情愿的承认那些恶行的确是犯罪,老裴等人争执的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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