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舟足足用了两天的时间,从无法置信,到愤怒,到无可奈何,到文字小说站,)
因为他终于明白,自己现在已经叫沈舟了,这一点已经无法改变。从一个身家十几亿的地产大亨,到一个明朝嘉靖年间的举人,从一个三十而立的成功男人,到一个十九岁的毛头小伙子,从一个柔道黑带的健将到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这些,也已经无法改变。
整整两天,他躺在床上不吃不喝,有时会沉沉睡去,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从甜美的梦里突然醒来,抬起头看着那充满了古典韵味的青花绣帐出神。一会儿是明朝时十年寒窗的苦读,一会儿是现代时杯觥交错的得意,两份记忆在脑子里搅来搅去,让沈舟不知道自己是那梦到蝴蝶的庄周呢,还是那梦到庄周的蝴蝶。
或者,前世与今生,本来就是同一个人?
短短两天,他的眼窝开始深深地陷了下去,整个人瘦的只剩皮包骨,看去形如鬼魅,没有人陪伴,那些伺候的下人们都不敢靠近他。
两天之后,他彻底醒了过来,除了还是沉默寡言之外,他拼命的吃饭,一顿饭能吃掉五碗米。吃完饭休息一会儿就到后花园里跑步,秋末冬初的江南已经有些冷了,但是他却穿着单衣一圈圈的跑,好像是永远都不会累,他还用几根光滑的大竹在花园里扎了一个架子,每天引体向上一百个,再累都要做完。
运动完之后,沈舟会去洗一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喝一杯丫鬟们早就沏好的酽酽的茶,然后便一个人在园子里踱步,思索自己以后的路。
或许是因为身体太过虚弱的关系,沈舟觉得几百年前苏州的秋天,比几百年后要凉一些,九月刚过,后花园的小塘里便只剩下半萍残荷,岸边树叶纷纷飘落,就连盆栽的菊花都已经凋零,只剩得一地枯枝败叶上几点淡淡蕊黄。
不过还好,不管前世还是今生,沈舟始终是一个能够迅速的认清现实,并且永远都充满激情的人,即便是眼前秋风四起天地萧萧,他的心中仍然像是燃烧着一把火,并不会因为眼前的残景而伤春悲秋的自怜不幸。
不就是转世为人了嘛,虽然身体差了一点,但是自己却白饶了十几岁呢,以三十多岁的心智,回到十岁来享受人生,这是多么美妙的一种感觉!以现代人的心智,回到自己最喜欢的明代中期来享受人生,这岂不也是一种美妙的享受?
再说了,自己现在好歹还是个地主阶级呢,每日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起步的平台可比前一世要强多了,加上又是去年新晋的举人老爷,这身份这地位,要是自己还不能经营一份让自己满意的人生出来,那可就辜负了这二世为人的待遇了。
想到这里,沈舟觉得身上热乎乎的,却还是把肩上的青花蜀锦披风紧了紧,因为现在的这副身子还太过虚弱,毕竟不是以前的自己了,一切还是小心为上。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几天来他倒是逐渐的有些适应了,便觉得这江南的秋天也并不是那么凉了,因为人心,比这秋风凉多了。
身后隐约传来吵闹声,而且越来越大。
沈舟静静地看了一会子干枯的荷梗,便突然转过身冲身后不远处的小丫鬟招招手。那小丫鬟见状忙跑过来,“大少爷,您有什么吩咐。”
沈舟叹了口气,“到前面去,告诉章总管,让老二过来吧。”
这些日子因为大家都知道自己得了“失心疯”,所以自己的那个亲弟弟便几次逼上门来要求重新分家。这事儿早就已经闹得四邻皆知了,而沈舟虽然一直躲在后面不愿意理他,但却并不代表他不知道。现在既然想好了要在大明朝活出一份精彩人生来,那就先从他身上来一份精彩的开篇吧。
那丫鬟闻言愣了愣,却还是点头答应了一声,转身去了。
沈舟收了收披风,到椅子上坐下,静静地闭目养神。他前世的时候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无兄无妹,所以,虽然这个彪悍的弟弟做事情有些过分,但是沈舟心里对他却也并没有什么憎恶之心,有的倒是一份多了个弟
章 一 弟如昨,兄非旧(上)[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