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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伏击[1/2页]

1717之新美洲帝国 潇潇欲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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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林让詹姆斯带着五个人代替赛群雄在这里继续监视着龙虾兵们的动向,然后,就带着其它人回到了营地。营地整个乱成一片,除了三百战士,其它平民都因为害怕失去了方寸。肖林还没有收买人心到让白人们忘却龙虾兵的威胁,所以已经有不少人开始动摇了,只是舍不得肖林提供的好生活,没有人提出投降罢了。
      还好,雄鹰部落划到肖林麾下,他不用担心手下战士无丝毫战心。三百战士营,其中两百五十二人是印第安人,只有四十八人是白人。而且,这些白人,都是非常有斗志的战士。雄鹰部落战士不说了,雄鹰族长说出了自己部落和白人的仇恨,不可能投降白人,只会死战到底。为了以防万一,肖林也让一批雄鹰部落战士好好盯着这些白人,一旦出现退缩投降状态,直接击杀。
      虽然人数上面有很大劣势,但是,肖林他们的武器要比巴布手下强大得多。这个时代,英队才开始换装褐贝斯火枪,褐贝斯火枪最早源自1714年9月15日由皇家军械局签署的一份军火开发合同,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优惠条件向私人军械商征集设计意见,然后由军械局当局审定生产。这个时候,殖民地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换装了新枪,除非他们的主官手眼通天。
      巴布显然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手下士兵还是只能使用落后的火枪。而这种火枪,在历史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亮点足以让人铭记(实在是查不到,无奈了)。这个时候,英队的装备甚至比不上法国人。就连那三门三磅野战炮,也是是17世纪的老货,精准度不高,威力也小,连最早的枪榴弹都比不上。
      而肖林这边,三百把斯耐德恩菲尔德步枪。虽然只有两百人掌握了基本的射击能力,但是火力强度足以抵得上四百火枪龙虾兵。还有一百人,都是使用一百五十步有效射程的复合弓的弓箭手,到了近战的时候,还能使用钢刀拼杀。十数年在丛林当中磨炼出来的战技,加上肖林的现代化搏斗训练,他们的战斗力非常强大。
      最主要的是,肖林为了加强火力,专门整了五把快慢机,也就是每一个抗战剧里都会出现的,没有机枪冲锋枪的战士的利器,盒子炮。
      毛瑟手枪(aerilitaryistol)在中国又称驳壳枪,盒子炮,欧洲则多称其为毛瑟c96。毛瑟厂在1895年12月11日取得专利,隔年正式生产。由于其枪套是一个木盒,在中国也称为匣子枪;如配备20发弹夹则被称为大肚匣子。其枪身宽大,因此又被称为大镜面。有全自动功能的,又称快慢机,毛瑟手枪是德国毛瑟兵工厂制造的一种手枪。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自动手枪之一。
      这种手枪,加上一个枪托,甚至可以变成原始的半自动步枪或者说半自动冲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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