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福生,土里土气的名字包含了父母对子女最质朴的期望,虽然往往事与愿违。
在我的记忆里,我一直跟着姥姥姥爷生活在乡下,那是沂蒙山区的一个小村庄,至于父母每次家人都含糊其辞的说是出去打工了。
在那个没有手机电脑的年代,每天最大的苦恼就是要想出各种打磨时间的活动,俗话说,姥姥门上矮三辈,村里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却大多都是我舅舅辈的,每次起了冲突我总是能占着辈分小的便宜得到大人们的偏心,在这种小孩子的争执上,委屈巴巴的外孙辈总是比看上去无理取闹的儿女更讨人喜欢,久而久之,那些舅舅们都不再愿意带我一起玩了,就剩下了两个和我同辈的小鼻涕虫整日跟在我屁股后面到处晃荡。
对那时的农村孩子来说,最喜欢的日子是过年,最讨厌的时间却是冬天,整日里吃的不是白菜就是萝卜,厚厚的棉衣更是束缚了灵活的身体,平日里最喜欢的上树掏鸟下河捉鱼做不成了不说,连泥土都会冻的跟石头一样硬,几泡热尿下去也无济于事,和泥也玩不成,只能每天企盼着赶紧下一场大雪。
至于最喜欢的日子是过年,当然是为了那丰盛的饭菜还有长辈们的红包,五元,十元的票子对当时的孩子来说都已经是平日里根本得不到的大票,如果能偶尔收到那么一两张五十或一百的,即使在手里捂不到几分钟就会被大人收走,那也绝对能跟其他的孩子炫耀整整一年。辈分小的好处就是,每年这个时候我总是收到红包最多的,除了偶尔会被舅舅借去一些外,就都是由着我自己支配的。
手里有了钱冬天的日子也就不在无聊了,招呼上俩小鼻涕虫,到小卖铺买上一大包点心零嘴儿和一大堆的烟花炮竹之类的,就在村口的大街上点着玩,不是吓跑了谁家的鸡就是炸跑了谁家的狗。
“福生哥,福生哥,刚有个东西蹿到明明家材火垛里去了。”最小的鹏鹏吸溜着鼻涕摇着我的胳膊说道。
“什么东西?”专注于炸汽水瓶的我没看到什么疑惑的问。
“我也看到了,黄色的,好像是只兔子。”明明显然也看到了。
“兔子?咱把他炸出来逮住它。”我一听是兔子立马来了兴趣,冬天出窝的兔子比平时要好逮,地里空旷旷的没什么遮掩,而且地上的雪会拖慢它的速度。
说着我让明明他俩在一边守着,我在另一边点燃了擦炮丢进了材堆空隙里,一连点了几个都没见里面有什么动静。不耐烦的我直接点了一小挂炮仗丢了进去,噼里啪啦一阵之后一只黄色的毛茸茸的东西从材堆的侧面蹿了出来,看清了样子才发现并不是兔子而是一只黄鼠狼子。
细长的身体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那只黄鼠狼胆子也大,跑了没多远竟然停了下来,立起身子回头往这边看,两只前爪还搓在了一起,贼眉鼠眼的脑袋上一双黑眼珠子提溜溜的乱转,就像电视里在打着什么坏主意的坏蛋一样,脑袋上一只耳朵还缺了一耳尖,留下一个口子。
“哎呦,我的娘啊,怎么是这么个东西,咱快回去吧,福生哥。”看清了那黄鼠狼的明
第一章 儿时诡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