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着几个黑点,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向他逼近。什么东西?他眯起眼想看个究竟,却忽地打了个激灵,脑子里随即迸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荒原狼”,从前只在传闻和想象中出现的幽灵。那一瞬间,他周身血液都凝固了,心跳也停止了。
马开始不停地嘶鸣,步伐越来越乱,已经半颠半跑了。待他回过魂来,狼群只在数百米开外,从惊恐的马眼中似乎都能看到它们剽悍的身影。不能再犹豫了!他心一横、牙一咬,甩掉画箱、踩实镫子、夹紧两腿、松开缰绳、死死抱住马脖子、把自己整个交给了身下的坐骑。这匹在御苑长大的血统纯正的赛马,高大健壮,四蹄有力,此刻已如炮弹一样弹射出去,朝营地方向狂突猛奔。风呼呼地从领口袖口灌进来,把身上的冷汗都变成了冰粒子。随着往大部队方向一点点移近,他心底的希望又一寸寸点燃了。“快!快!快啊!”然而没过太久,颜士淳就明白在这场相持赛中他们不可能胜出:马是好马,可养尊处优惯了,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恐惧慌乱令其早早地就显露出疲态;与之相反,“荒原狼”却是越战越勇,它们就和脚下这片土地一样冷酷、坚忍而又顽强。终于,颜士淳瞥见头狼已经出现在马尾的位置了,奇怪的是,那一刻,他竟然感觉不到恐惧,心底反而变得异常澄澈:空气中混杂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无名的野花香、还有太阳的味道;不知从何处传来了断断续续的胡琴声,幽幽咽咽,如泣如诉;营地上的旌旗似乎依稀在望,正迎着风儿猎猎招展。不过,很快这一切都将与他无关了,他静静地闭上了眼。
这么多年过去了,无论是清醒时还是睡梦中,这一幕都曾反复出现,可再一次从记忆深处揪出来,颜士淳依旧冷汗涔涔。“蠢货!”他小声咒骂着,端起桌上的热茶捂了捂手。他曾不止一次地想,要不是他不听劝告一个人偷跑出去,怎会陷于那样危险的境地,又怎会在最绝望无助的时候遇见她;如果没有那最初的交集,如果不是那样惊心动魄的相遇,他是否还会对她一见倾心,情根深种,不惜赔上半生的潇洒自负。然而人生绝妙之处就在于知其始而不知其终,生命之舟看似牢牢在握,可急流、险滩、礁石、漩涡、甚至是一朵微小的浪花,都能在不经意间改写它的航道,待觉察时已无法回头。这或许便是人生的风险和魅力所在。
第三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7)[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