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个行者,行走在无涯的远古异时空里。
那天,因为不小心,在浩瀚的星河中与你相遇。
这是怎样的一个惊人的概率?我们没有闲暇时间计算。
亿万分之一中的亿万分之一
我们彼此的表情,化作一个比宇宙还大的惊叹号!
却被时光荒芜。
我只是无数浮云里的一个过客,带不走许多愁。
我只是一个站在星空下的甲板上看风景的人。
相遇,邂逅,告别,相逢,生活在别处!
一
我现在才发现,金梁古的江湖真他娘的坑爹,你就坐在我的前排,已经两年半了,老子居然视若无睹,近水楼台先得月啊,老子竟然白白浪费了两年半的时光。
老子恨不能时光倒流。
时光不倒流,只剩下老子独自捶胸顿足,顾影自怜,空悲叹时光如盗贼,盗走了老子两年半的初恋岁月。
不过,终究还不算太晚,还有最后一点时间,我得想办法将你弄到手。
让时光不再荒凉,让岁月不再孤独。
那时电脑没有普及,所以我们没有网名,但为了附庸风雅,写几首别扭的小诗,爱文艺的女生都时兴给自己起个笔名。
你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
芦苇,这名字又低调,又好听,出尘脱俗,好喜欢。
你原本有一个学名,只是你一直不太喜欢,说太俗。
后来你把自己的笔名正式更改为学名。
芦苇长得像孟庭苇,清淡素雅的脸庞,齐耳短发,穿着一件紫色带蝴蝶结的衬衫,坐在我的前排。
紫色弥漫我的眼帘,黑发掠过我的心间。
那时的孟庭苇在我们小镇火的一塌糊涂,她忧伤的嗓音萦绕整个小镇。
我在街巷里听孟庭苇,忧伤如溪水,滑过心底的鹅卵石,惆怅如清风,拂过脚下的青石板。
我在教室里看芦苇,紫色弥漫我的眼帘,黑发掠过我的心间。
我在刘二的书摊边来回播放着《冬季到台北来看雨》,芦苇的影子湿溜溜的,我心间下起了雨。
老子一定要牵她的手!
那个年代那个小镇的校园,男生和女生之间说一句话都会脸红,如果没有非说不可的事情,是不会轻易说话的,这就造成了三年高中读完也许会有很多男生和很多女生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老子连跟你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如何敢牵你的手?
老子既不是学霸,又不是高富帅,如何征服你的心?
老子在刀光剑影的江湖里混了那么久,泡的妞没有上千也有上百了吧,难道就没有勇气牵你的手,难道就没有办法将你泡到手。
江湖里最流行也是最有效的泡妞绝招就是英雄救美。
可是学校里没有淫贼和采花大盗啊,硬件不配套,再好的绝招也用不上,那时的我只恨生不逢时,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了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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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恋与江湖(上)[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