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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狐朋狗友(07)[2/2页]

幽梦长酩 马氏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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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还要买衣服,我每月还得往家里寄些钱。
      沫沫和阿星都是我认为见过世面的人,至少他们懂的比我多,而且教会我很多上学时没学过的道理,并不是所有事都要遵行圣贤,“知之为知之”的人都会很惨,“不知为不知”的人都是无能,难得糊涂才是为人处世的基本法则,慢慢的,沫沫变成了我的依赖。
      不管遇到什么事,我首先询问的人都是沫沫,她告诉我人不管活到什么地步都要保持一颗良好的心态,还讲出一些哲理故事给我听,时常在一起规划未来,依我看来,沫沫确实是一个有理想有看法的女人,只不过暂时没有机会罢了。
      在此期间,她的父亲来过一次,沫沫原本说不想见,我好歹劝说后,沫沫才告诉了父亲地址。
      沫沫的父亲是个很年轻却很稳重的中年人,他总是带着笑容,第一眼见他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但这种笑容并不会让人觉得舒服,就是说那并不是笑,而是一种态度,用不着质疑他的本色但会痛恨他的态度,尤其是我这种喜欢藏起很多东西的人,他会觉得我所有的藏匿,只是小孩藏起了玩具。
      他的声音略偏中性,但抬头纹显而易见,每一条褶里都是福相,留的是板寸头型,穿的是休闲装,来了也没多说话,只是一起吃了顿奢华的便饭。
      他不会说过多的废话,不管叮嘱什么,我都会成为耳旁风,他说,“我女儿是独生,因为从小就没了母亲,所以性格比较孤僻,以前检查过有轻微的精神分裂症,以后啊,还得靠你多多照顾,如果有一天跟她发生争执,你就让她赢,计较的太多会失去了很多本应珍惜的感情。”听了这番话,我觉得他感触很深,最后,他往沫沫的卡里存了三万块钱就走了。
      正赶上我跟同事发生了鸡毛蒜皮的矛盾,老板对我一吹鼻子一瞪眼,我就辞职不干了,沫沫寻思着做点小买卖,原本开个鲜花店也没开成,她要天天请朋友吃饭喝酒唱歌,没几个月,就把这钱挥霍的一干二净。
      生活其实很简单,过了今天就是明天。而我整天游手好闲的在家混日子,吃的喝的都是沫沫坐台挣得,白天没事就跑出去跟阿星瞎混,阿星不会有大的作为,因为他只是个很正常的文盲,想开了就是幸福,想不开就是痛苦。
      本想和阿星一起弄个烧烤摊,听说十块钱的肉能串八十块钱的串来,这简直就是暴利,阿星嫌太脏不愿做,那家伙还是那样,一千年不变的德行让人搞不清他活着在为了什么。最后还多亏了沫沫帮忙,沫沫干这个可真不太合适,我恨不得给她套个袖套,她白天帮我穿肉串,晚上就去坐台,只要我一收摊就去酒吧接她。
      偶尔,我会在院子里哼唧,“把你的心我的心穿一串,穿一株幸运草,穿一个同心圆……”
      沫沫扑哧一笑把我的歌声淹没,“明明是鸡的心鸡的胗穿一串,你的心我的心能卖几个钱,还活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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