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no。13海誓山盟是青春
      “尊敬的来宾们,在……晶莹的香槟美酒在水晶宝塔之间缓缓流淌……”
      “诶,这个香槟的味道不错呀!”
      “乐凯,你少喝一点啊,别一会儿喝多了随便抱人家大腿去,哈哈哈。”刘寒多走过来取笑道。
      “哈哈哈,没事,现在能喝一点了。”唐乐凯说着又喝了一口,“宋雅呢?”
      刘寒多指了指舞台方向,“准备抢捧花去了,看她,多能挤,这么一会儿就跑到最前边了。”
      “她是想早点结婚了呗,哈哈哈。”
      “我也想,哈哈哈,可是最近这几个月除了今天也没啥太好的日子了。”刘寒多有些无奈,旋即又说,“喝交杯酒了,我们快去看看,诶,给我抓一把瓜子。”
      “不用,戴嘉贝那里肯定有。”
      主持人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堆话,两个人终于是喝了那交杯酒,李慕白嘴咧的都快让酒流出来了,伊雪也是大眼睛一直都弯成月牙。
      喝完交杯酒就是扔捧花了,伊雪背对着下面的准备抢捧花的人,弯下了腰,用力把捧花扔了过去,看到伊雪的架势,宋雅有点慌了,她站得太靠前了。
      可是结果却很出人意料,伊雪用力仍的特别高,所以也就特别近,宋雅灵活的起跳,把那捧花稳稳的抓在了手中,她举起捧花冲着远处的刘寒多不断的挥着手,用她的大嗓邦子喊道:“老公,下次就是我们俩结婚啦。”
      刘寒多是在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才开始接触宋雅的,当初就是刘寒多的舍友告诉他,“多子,追女生要从她的闺蜜下手。”就是这句话,改变了刘寒多的一生。
      刘寒多在大学的时候写小说,就在有一年的5月21号,他写了一封情书,一封写给宋雅但是却想让所有人都能看见的情书。
      就是这篇:
      “嘿,你这衣服在那里买的啊?”
      “淘宝上。”
      这是我记忆中的她第一次主动和我说话。
      我和她是同班同学,我们从同学到朋友再到相恋可以说是一个意外,但我喜欢叫它命中注定。
      那时候是2014年的暑假前夕,我高二,由于突发奇想,想好好学习想好好练字,所以我就在商店买了好多的补习资料,书法字帖,钢笔墨水,我把自己的假期安排的满满的,我觉得会很充实。
      结果是我的确很充实,但是不是练字,也不是学习。
      我买的练习册高考完都没做完,书法字帖索性就给了我小弟,“你看你那破字,快好好练练。”貌似我的字比他的还破。
      交朋友还是得交靠谱的朋友,就像我的朋友,都很优秀都很靠谱,“多子,我和你说啊,追女生的时候得从闺蜜下手。”
      “握草,这么刺激?”
      “当然了。”
      这朋友靠谱吧?优秀吧?
      那时候,她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暴脾气,男生没有一个敢搭理她,除了我,因为我脾气好智商高,不会瞎比比她的偶像,尽管我的确是个乡巴佬,也不会轻易地去开她的玩笑,虽然是她已经把我打怕了。
      我觉得也许只有我们两个这样的人能走到一起,并且一起走下去吧,一个爱发火,一个无论你怎么发火我都是一个灭火器,呲呲呲,灭火,然后继续你侬我侬着。
      “她人真的很好诶。”
      “当然了,我的朋友。”
      这是那个暑假我最后一次和我当时喜欢的女孩子聊天,因为我觉得和她聊天更开心,更充实。
      出去吃自助,看着那一排排的肉,我忍不住想拍张照发给她,因为她爱吃肉。
      在家想练练字,忍不住又找到了她,因为她的字特别的漂亮,想趁机多“学习学习。”
      在家玩电脑,还是找她,“你们家电脑用的什么输入法呀?”真幼稚。
      “握草,握草,多子你给内谁发短信呢啊?你怎么和她聊上了啊?”
      “她人很好呀。”
      高中的时候很年轻很幼稚,下课的时候总喜欢打打闹闹,那是我第一次和她“动手”。
      “喂喂喂,小点劲儿。”
      “诶呀,怎么出血了。”
      她把我胳膊抠出血了,然后慌张的跑开了,我心里嘀咕着,连句对不起都不说,不过好像是我先和人家闹得吧。后来的我知道了她是一个很神经大条的人,下手通常没轻没重,所以希望被她伤害过的人千万不要记恨她,她真的很好。
      我忘不了她当时把创可贴递给我的时候样子,很可爱。我心里从来没有那么开心过,可能是我比较感性吧。
      她是一个倔强的人,学习非常的紧张,她和我说她每天都是到家之后就睡觉,不学习,因为她比较嗜睡,我告诉她我们每天都学到十二点半,学的眼泪和鼻涕一块流了都没感觉才肯睡觉,她不服了,她说她也要学到十二点半之后,我说加油,我会和你一起的。
      “刚刚困的实在不行了,去冲了一个凉水澡,现在精神抖擞的,哈哈哈,弟弟,你要加油啊。”
      “你真厉害,别感冒了,我你就放心吧,我早就习惯了晚睡。”
      高三我们分班了,我们俩没在一个班,可是渐渐的我发现我好像是喜欢上她了,我不和她聊天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期待着和她聊天,和她聊天的时候我会自己在那里抱着手机傻笑,我在上课的时候听不进去课,我想的都是下课后以什么理由去找她,或者在哪里偶遇她。
      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了,那个时候是半夜十二点多,可是当时我们是不可能的,我攥着手机坐在水房门口,忘记了当时坐了多长时间。
      第二天我还是没有忍住,我还是去找她,我真的很喜欢她。
      她没有推开我,相反对我也越来越好了,我是一个不想为学习多花一分钱的人,什么笔呀本呀什么的都是关系好的同学送的,可是自从她走进我的世界后,她就承包了我的所有笔和本。
      “我看这个笔好漂亮,就给你也买了一只。”
      “我买了一个笔记本,很好看吧?我觉得你

第十三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