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看见了。
在这个没有一丝光线的地方,我竟然看见了。
地面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冰冷的尸体。我能看见他们身上微弱的银色光芒正在一点点黯淡、消失。而我自己的身体发出的光芒,却是金色的,颜色鲜艳,如同沙漠中落日的余晖。
这并不是幻觉。借着这无法解释的光线,我第一次看出了这个房间的轮廓:暗无天日的房间里,铺设着出产于西域的上乘的地毯。地摊上的花纹精细程度得令人咋舌,□□放浪的图案更令人目瞪口呆。幻觉不可能如此清晰。
我听说这样的地毯只有年龄在十岁以下的小孩子才能制成:因为他们的手指足够细,而成年人粗笨的手指无法捻住那些纤细的绒线。
不知道那些小孩子在编织这块地毯时会怎么想?无知无觉,还是痛苦屈辱,或者已经习惯到麻木不仁?
织着□□场景和繁复装饰花纹的西域地毯上,染着厚厚一层已经干涸的血迹。
我被镣铐铐住手腕和脚腕,躺在房间中央的一张大床上。嘴巴里,头发里,都散发着血的腥味。床单上,我的身上,也全是血迹。
身体已经麻木了,似乎每一寸皮肤,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骼都在腐烂,流出腥臭的汁水。
但我能感到我的心脏在跳。我在痛苦,在愤怒。
所以我还活着。
一声轻响,房门开了。我艰难地抬起头。一群黑衣人走了进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根细细的探杆。他们身上竟然也散发着银色光芒,而活人身上的光芒比地上的死尸要亮得多。他们伸着探杆点扫着地面,探杆和地面接触时发出轻微的“笃笃”声。
1.序曲[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