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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思明不知道睡了多久,才终于醒来。他觉得自己做梦了,梦到了很多东西,但大多数已经记不清,只记得似乎梦到了和什么人亲吻、温存。在梦里被那个人温柔地吻着、抱着,让他非常有安全感,所以,这可能是个美梦——因为现实太过恐怖痛苦而做了自欺欺人的美梦。
      叫醒他的是敲门声:“公子,您醒了吗?”
      “进来吧。”方思明坐起来。至少现在这个情形下,他没必要草木皆兵到和这些瞎子随从们斗法。
      进来的除了李三,还有另外一个人。但这两个人都对他十分恭敬。
      “公子,您睡了一夜又半天,总算醒了。”李三长出一口气。方思明挺佩服蝙蝠岛的人不见天日却一直保持着极为严格规律的作息和极强的时间感。来销金的客人醉生梦死,不知天地日月,他们自己心里却清楚得很。
      “岛主说以后您就住在这个房间里。其余还和以前一样。“李三旁边的人一边给方思明解开镣铐一边说道。这个人显然有些功夫,应该比李三在蝙蝠岛地位更高。
      “公子,您现在好些了吗?要沐浴更衣吗?”李三接着问。
      “有劳了。”方思明的声音依然冷静克制,仿佛之前他和原随云什么事也没发生。如果李三他们能看见,还会发现方思明披着被子在床边上坐得很端正。从小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的修养,到哪里都不会变的。
      他回想起,李三这些人对他的称呼从一开始就是不伦不类的“公子”。蝙蝠岛上,称呼肉货和苦力是用编号,称呼客人用事先约定好的化名,侍从打手们之间用姓名或者外号,只有他被称为“公子”,而且所有的人都没有问过他的姓名和身份。原随云没有说谎。一开始他就没有打算把方思明当做‘肉货卖掉,也没打算让人知道他的身份,自然也应该不打算让他和外人接触。而他,还可笑地计划着怎么向外界传递消息。
      好一场枉费心机。
      侍从们抬来了浴桶。等他沐浴的时候,还有人去换床单被褥。他现在身上确实脏极了:原来黏黏糊糊的酒痕、血液、汗水、还有两个人的□□,现在全都干掉了,结痂结片,仿佛身上长了层爬行动物的鳞片,他仔细地把身体洗干净,顺便检查了后背的咬伤,换上干净衣服。
      “公子还有什么别的吩咐?”
      “有防止伤口化脓、给伤口消肿的药膏吗?”
      李三瞬间露出惊讶但心照不宣的表情:“伤口深吗?”
      “都是浅伤。”
      “好。待会儿给公子送饭时,我一并把药膏送来。”
      “你再多送来些水。喝的,不必是茶,凉白开就好。”
      “水马上送。”
      方思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这房间原来是谁的?”
      李三显然想回答,但被新出现的生面孔抢了先:“您问的太多了。这么说吧,整个蝙蝠岛所有的房间都是岛主的。”
      侍从们暂且退下了。
      方思明知道他现在陷入了一场死局,无路可走。他以前听过义父讲过小时候被囚禁在皇宫里的往事。义父说,那时候他还是个不会武功的孩子,而看守他的都是武功高强的大人。他每天被人欺辱打骂,他知道所有人都觉得他一头撞死才干净。皇帝不杀他只是不想再承担残杀手足的罪名,可心里巴不得他死了才安心。但他不想死,他忍辱偷生,只是因为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活着出去。所有人都说他是囚徒,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皇子。
      这和方思明眼前的情景何其相似。
      方思明没想到在这种情形下,他反而感觉和义父更近了。
      李三过来送水了。但他现在好像害怕和方思明说话似的,放下水就退了出去。
      方思明倒了点水尝尝味道,还是放了药。原随云暂时不打算让他死,却也一直防备着他。但这水不得不喝。
      宿醉头痛应该多喝水。这是班世萦教他的。
      想到班世萦,他忽然难过起来。那天在船上,班世萦让他离开,他为什么不走?明明那个时候他已经在怀疑原随云了。就算义父有命令,可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义父最终会懂的。
      或者他至少应该想到,班世萦武功还不足以对付原随云。如果真要让班世萦离开,他就不应该还窝在房间里,而是送她出去,直到确认她离开原随云的船。这样原随云未必就能有对班世萦下手的机会,甚至他还能找到原随云确实心怀不轨的证据。
      班世萦那是多没心没肺的一个傻丫头。可她死前竟然向原随云掷毒镖,一定是原随云一时得意忘形,说了什么或者做了什么露出狐狸尾巴了。
      他忽然想起,那是他还在江南的时候,他总遇到一只小流浪狗,看它瘦的可怜,就经常喂它,那只小狗对他也很亲近。可有一次那只狗忽然就不肯接近他了。方思明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想到班世萦是云梦弟子,又是女孩子,大概会比较温柔细心,于是传信请她过来。
      说明原因之后,班世萦倒是同意看看那只小狗,可谁料到小流浪狗竟然被班世萦一身彪悍凛然的气质震慑,吓得扭头就跑。狗在前面跑,班世萦为了不辱使命就在后面追,于是一人一狗就在草丛里你追我赶——直到被班世萦吓得直嗷呜的小狗直接钻到方思明斗篷底下。于是两人合力终于把狗摁住,班世萦检查出这只狗性情大变原来是因为后脚扎了刺,疼得厉害,于是替狗拔了刺,处理了伤口。然而那只狗立刻躲在方思明身后瑟瑟发抖,不肯靠近班世萦。
      “这狗没事也要被你吓死。早知如此我还不如亲自来检查呢。”
      “那您老人家以后自己来。切,我头一会看见脚上扎了刺还跑这么快的狗……”班世萦先后被狗和方思明嫌弃,十分不满。
      方思明继续嫌弃挖苦道:“我也是还头一次看见有谁怕一个云梦弟子比怕我还厉害。您老人家真不愧是云梦头号打手。”
      两人相看两相厌了一会,同时朝对方翻了个大白眼。
      “哼……”
      “啧……”
      嫌弃归嫌弃,最后他们还是开开心心地蹲在草丛里逗起了狗。还好最后小狗不怕班世萦了,这让她十分开心,兴高采烈地抱着小狗亲亲抱抱举高高。
      方思明心想,这家伙总是这样,就算被人冒犯或者吃了亏,事情一过立刻就不记仇,表字“恕之”很符合她的个性,只是这种性格也不知道是怎么在江湖上活命的……
      班世萦抬头看着他,忽然大笑起来。
      “怎么了?”
      班世萦从他兜帽上拈起一片不知何时沾上去的草叶,在他眼前晃了晃,又重新把草叶放到他头上,笑着:“方思‘萌!”
      “……?!”
      妈的,这人到底什么毛病?
      江南、草地、流浪狗,还有一起斗嘴傻笑的朋友,这一切都离他好远了。或者说,他从来没有离安心轻松的生活和毫无芥蒂的友情很近过。
      以前觉得无聊麻烦的朋友,现在却成了记忆深处的霁月光风。只可惜那总是原谅别人的傻姑娘,现在不知沉在大海中的哪个角落。若真能以命换命,他倒真的情愿死在海里的是他自己,而班世萦从来没趟过这趟浑水。
      但他还是想活下去。即便只剩一具残躯和满眼黑暗。
      原随云有一点没说错,他是一条蛇。蛇没有四肢;它们的嘴巴似乎也不太管事,不管是什么美味也只会囫囵吞下,从来没机会在嘴里嚼一嚼,尝尝味道;蛇只能在阴暗的角落里爬行,没人喜欢它们,它们很少被人看见全貌——大多数时候,人们在草丛里瞥见一块蛇皮斑纹,就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要么掉头就跑,要么喊打喊杀。但即便活得这样艰难,蛇还是一直活着,从来没有哪个山野里听说是没有蛇的。
      而他就是这样一条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也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的蛇。
      有些人生命力特别顽强,只要想着“我要活下去”,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会顽强地工作起来,仿佛什么伤都能愈合,什么病都能撑过去。而方思明恰恰就是这样的人。尽管身上、心里都在痛着,但他已经有心情察觉到肚子有点饿了。
      敲门声响起,送饭的人恰好来了。
      而跟在后面的竟然是原随云。
      “你又来做什么!”方思明忘了饿,对原随云怒目而视。
      “给你送药。”原随云手里拿着一个小药瓶。他把药瓶轻轻抛起,又准确地接住,仿佛他能看见药瓶的抛物线轨迹似的。“你不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吗?我好奇你怎么还有心情担心后背的咬伤。有可能后背的咬伤还没好,你就死了。”
      “但说不定不会死。”
      “你这么自信?”
      “我只是必须这样相信而已。任何绝境下都要相信会有个出路,而且永远不要放弃寻找。家父就是这样闯过来的,我也会同样闯过来。”
      原随云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把药瓶扔给方思明。方思明稳稳接住。
      “哦?你已经适应黑暗了?”原随云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方思明没有说话。
      “你先吃吧。等你吃过饭,我再来找你。”原随云忽然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坏笑道,“如果涂药需要我帮忙,尽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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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丝弦玉指诉相思[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