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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另一个故事.[1/2页]

恋爱ing 幻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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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另一个故事。
      当方晗樱与萧谦为自己的故事画下完美的句号时,在伏安市的另一端,另个人的故事正在继续上演着。
      他坐在电脑前,手指敲打键盘发出清脆的响声,在他的电脑屏幕上,正在写下他自己故事的开头——
      “我是一个人。
      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
      也许站在茫茫人海之中,我会因为不丑也不出众的外貌而眨眼之间被淹没在人群之中。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七岁,也许是六岁。
      上小学一年级的我,成了全班人欺负的对象。
      我想不通,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对于一个从小就被动体验孤独感的人,那种明明身在光明之中,却宛如黑色深渊之中的感觉。我这一生都将铭记。
      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尚浅年幼的我,只了解到了一个词。
      那个词,叫做孤立。
      我不明白,小小的我,为什么会对这个词体会的如此之深刻。
      我不明白,身边的同龄人,为什么会对我做出嘲笑,会对我做出嘲讽。
      我和他们不一样吗,是我太笨了吗,是我太傻了吗。
      我彷徨着,无助着,也惴惴不安。
      我决定和他们一样,我对着镜子,一遍一遍的联系着自己的笑容。他们说我笑起来丑,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要你们不讨厌我。
      那时候,我的视野和心理都没有现在的长远,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内心那撕心裂肺的疼痛。
      那时候的我,只是觉得,自己被误会了,自己不是这样的,自己只是想和他们一起玩。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人啊,是群居动物,人最害怕的,是被自己的族群所孤立,所排斥,所被单独隔离。
      小时候的我坐在操场上,看着别人在阳光下一起玩耍丢沙包,自己却只能呆呆的坐着,即使偶尔有人愿意带着我玩,也只是把我当做丑角,丢沙包的时候,我永远都是丢包的,人抓鬼的时候,我永远都是鬼,丢手绢的时候,我永远都是坐到下课。
      我慢慢地明白了,我啊,只是那个小丑,那个即使没有笑,也要在涂了白色颜料脸上,抹上鲜红微笑的小丑。
      我一直都有一种被隔离的感觉,被全世界隔离了的感觉,我和他们在一个世界,但又不在一个世界,我和他们之间被一层看不见的玻璃隔着了,我在玻璃这边,我听不清他们的欢声笑语,我感受不到太阳在那边带来的温暖。我所在的世界只有我自己,这个世界颜色惨白,如此糟糕。
      那时候,全球风靡火影忍者,动画在地方台播了又播,而我……成了他们口中的吊车尾,我讨厌这个词,可我又羡慕鸣人,我羡慕他可以在办丑的同时,继续贯彻自己的道理,那时候,我想,我要是也成为这样的傻瓜就好了,至少,我可以活的开心点。
      可是不可能,我出生在平凡的世界里,我的世界里没有法术,不能使用出影分身之术,我的心里也没有九喇嘛。
      但我知道,我的心里藏着一个怪物,一个放出来,就会破坏掉我的一切的怪物。
      他浑身都是漆黑的,冰冷的,他闹起事情时,我的全身会不自主的发抖,我的手脚会不由的冰凉,我会好想哭好想哭,我的全身上下都会有不停的触电感,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
      可是我不敢在任何人面前表现出一点不正常,我怕,我怕我又一次成为他们的重点,成为他们玩耍的重点,成为他们嘲笑的重点。
      我自己就对我自己说,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地方,我不是凡人,我不平凡,我心里的这个怪物是我前世封印起来的,我现在一定要用我的意志压制住他,我能打败他。
      我这么幻想着,幻想着,度过了一整个童年。
      那些年,我会忍不住的往高处爬,我觉得高处可以让我喘过气来,我不止一次偷偷跑到小区的楼顶,我现在记不清,当时身高不足一米四的我,怎么抓住楼顶的爬梯,爬到楼顶外,我只记得,楼顶的风很大,视野很宽广。
      我可以不用虚着眼便看到城市的边际,那雾蒙蒙的感觉就像我的日子一样,我永远看不清他,也没办法看清他。
      我可以看到地面上人来人往的走动,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大家都有自己的正义要坚持。
      没人会在意我爬的多高,没人会在意我在楼顶声嘶力竭的喊了多少次。
      我喊累了,就仰面躺在楼顶,看着头顶湛蓝的天空,天上没有云,蓝色看久了就会出现幻觉,就会看到各种各样若隐若现的生物像鱼一样在我眼里的天空游来游去。
      那时候,我一直想,如果可以的话,我下辈子不要做人了,太累了,总是被人欺负,我想做被人喜欢的动物。我想做一只猫,一只黑猫,因为黑猫酷酷的,我很喜欢。我可以不开心了就两三下蹿上房顶,然后一步一步优雅的在房梁间跳跃,在喜欢的屋顶驻足,用自己的眼睛看着这个车来人往的世界,用自己的尾巴摇曳出自己惬意的心情。
      小学的我,终究没有交到一个朋友,我努力地想要和任何人交好,却不停的被人所嫌弃。回家后,妈妈看着我,说我没见过你这样的孩子,一天不知道苦着个嘴给谁看,一天看到你就麻烦的不行。
      我张了张嘴,看着妈妈,最终我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我没有告诉妈妈,今天姥姥给我织的的帽子被他们丢到了树上,自己蹲在树下哭了好久,门卫大爷才看到了我,帮我取下了帽子。
      我没有告诉妈妈,昨天我认真地伸出手,和一直欺负我的孩子说,我们做朋友吧,你以前欺负我的都一笔购销吧,他被其他同学看着,尴尬了一小会儿,然后,他从他书包里拿出他的水壶,拧开,在北方零下二十多度的寒冬里,在我的头顶一股浇下。
      他换来了其他同学的惊呼和叫好,我换来了我最后一丝的心碎。
      我没有告诉妈妈,前天来家里告状说我没写作业的同学,是因为嫉妒我买了糖葫芦没有给他吃而瞎说的。
      可是,爸爸为什么就是相信了他呢,为什么要打我……
      小学的我,一度想要去死,可是死好疼啊,即使是蹭破皮,我也要龇牙咧嘴来缓解疼痛,我就十分想在睡梦中结束这一生。
      那时候的我,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我不懂为什么我会这样,也不懂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对我。
      就这样,我的小学结束了,我没有任何可以拉帮结伙的朋友,我没有任何心仪可以偷偷喜欢的人,我没有被任何人将自己的名字和其他女生的名字写在黑板上胡闹,我的人生过得那么平淡无奇。
      但所幸,在小学毕业的这个暑假,我捡到了一本从天而降的漫画杂志。我没有想过,这本书,可以改变我的,改变我的一生。
      那本叫漫画派对的杂志,上面连载了当时全国最火的搞笑漫画《阿衰》。
      我喜欢阿衰,我羡慕阿衰,我觉得,比起鸣人来,我果然还是更接近阿衰,阿衰是个笨蛋小孩,我也是个笨蛋小孩,阿衰喜欢吃臭豆腐,我也喜欢。阿衰放屁很臭,我一不小心憋不住了放屁,会很丢脸。阿衰有着我这个年龄所有的特质,他有一个和他互掐的同桌,他有一帮活宝一样的同学,有一个帅气年轻的老师。
      这一切,都让我好羡慕,好向往。
      可是,这最后,连我也没想到,那本漫画派对的56期,对我的影响有这么大。
      看了一年的漫画派对,我决定要成为一个漫画家,为什么呢,因为啊,我想把这份快乐传递下去,我想让更多像我一样被孤立,被嘲讽的孩子,破涕为笑,走出生命中的阴霾。
      那时候,猫小乐说,最好的漫画作者,是故事和画面都自己来,于是我在自己画画的同时,也开始练习文字。小时候被人孤立的我,自从跟着父亲去了一次书城后,就深深爱上了这个地方,于是无数个双休我都是早上八点出发到书城,等着九点半的书城营业,等着七点半的书城下班被保安请出来。
      明确了自己的目标之后,我开始更加往返于书城。我想要靠自己的努力,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我想要用心告诉其他人,我想要传递给你的一切感情,都是真实的。
      “你们以后的理想是什么。”初二新来的英语老师这么问我们。
      我第一个举手,我大声的说出了我的梦想:“我要成为漫画家!”
      我换来的,是全班的嘲笑。
      再一次,时隔多年后,心底那阴冷的感觉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我只感觉自己不在班级里,而是站在了一根独木桩之上,四周是一望无际的黑色深渊,我头晕脑胀的想要坐下,可全身发麻的我除了一动不动,再也做不出一点动作。
      初二,我的班主任刻意安排我和讨厌我的人坐同桌,让我们互相监管,班主任练跆拳道,黑带。一巴掌在门下留下手印。
      初二,我在班主任的阴影中度过。
      初二,我在作文本上写童话,成为了全校的名人。
      初二,我在字帖本上写小说,最后被我同桌扔掉,死不承认他扔了。
      他说,就你写的那破玩意儿,谁想看。
      我越来越在意身边所有人的目光,我越来越内向,不愿意与人交流,初二下班学期,有钱的同学出校外补课,好多座位都变成了单座。
      我主动坐在了单座上。我埋头画画,不管什么课我都画画。
      我俨然成了老师眼中的问题儿童。
      初二,家长会上老师重点提名了我,暴怒的父亲回去没有打我,他只是阴沉着脸警告我,再也不要买漫画,买一本,我给你全烧了。
      初二,我对这个世界的绝望不断加深,我看不到明天。
      初二,只有英语老师关心我。
      英语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他的桌子上放着我政治课在作业本上画的百变小樱:“百变小樱画的挺好看的,办公室老师都觉得你挺厉害的。”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长辈正面夸奖。
      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春暖花开,什么叫做,我好开心啊。
      英语老师和我谈了好久,他说,你可以去日本发展,你可以去日本那边看看那些漫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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