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岛由纪夫说过:人生就是靠着不断的遗忘,才比较容易活下去。然而,又有几人能够真正做到不断的遗忘。我想他在警察面前那场并不太成功的剖腹自杀,恰好证明了他深知自己无法遗忘隐藏在内心的魔鬼。而博尔赫斯也说过,我这个人什么都不是,只是回声、遗忘和空虚。关于遗忘,尼采则更简洁明了,谁遗忘谁就健康。
可见,遗忘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一项技能。可我却无法获得。多少年来,我都曾试图掌握这种方法,以使得自己能够阳光地、快乐地生活。而所有的努力,而一次次失败却让我变得越来越颓废。
这么多年里,即使是妻子还未与我分开时,当与友人谈起初恋我依旧神采飞扬。在与前妻恋爱之际,我曾与她讲过我的那一段往事。当然,这也成了她时不时地嘲笑我的一个把柄。只是后来的几年,她才不再提起。然而,她不提,我也不提。可是那段往事,像钉子一样钉在我内心最薄弱的地方。
那一年的暑假,前女友玲突然来找我。说出去聊聊。
她穿着一件长裙。她个子小。裙子的样式有些像旗袍,但开叉并不那么大。上面好像有扣子,随时可以掌握尺度。我们准备去秀水的凉亭(当地景点)。我依旧骑车驮着她。车子骑到一半,她的包里有什么东西在响。她让我停下。我看见她翻出一个小小,比火柴盒大一倍的家伙。她看了一会儿说,那边有个商店,我去打个电话,你在外面等。
我就在外面等。我不知道那个家伙是什么东西。它给她传递了什么信息。好一会儿她走出来。笑着对我说,这是bb机,有人呼我。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bb机。以前都是在录相里看到的(录相里学到不少知识)。我一时无语,好像受到了不小的打击。我们开始边走边聊。她给我讲她的班级只有四个女生。我心里就很不舒服。接着她讲某个男生为了追求某个女生,特意买了对讲机。男生、女生的寝室离得不远,都在有效区间内。俩人天天聊天。我看了她一眼,她忽地回避了。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意识,她在讲自己的故事。
接下来,她的bb机又响了。前面是没有商店的。我们只好折回去打电话。再出来时,她的脸色有些难看。我苦楚地笑了说,我们回去吧!这样,我把她送回家。而她的母亲正站在门口等着她。那一刻,我从老人家的脸上,看出了憎恨的神情来。于是,我忽地想开了。我已经不是她的人了。
那天从她家里出来,天已经黑了。我唱着歌,把车子骑得飞快。我走了大坝。那儿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我唱着,忽地把车子停下。再也忍不住地哭了起来。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拥有她。我不能给她买bb机,不能给她买对讲机。我最终会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的。我不会有大出息的。
我曾嘲笑我是个被bb机打败的男人。同行里有人愿意讲故事,说bb机最初发明时,是为了看护牛和羊的。那东西一响,牛羊就知道回家吃草了。后来被聪明的中国人用来看女人。同行说我,你不是被bb机打败的,你是被美国人打败的。
多年之后,她出现在班级同学群里。我们加了好友。所有的往事都不再提起。只是互相给对方的朋友圈儿点个赞或者偶尔地说两句客客气气的话。当然她的日子过得很好。我很庆幸,我没有再纠缠她。否则,她会怨恨我。因为我不能给她一个富足的,体面的生活。关于这一点,我深表庆幸。并非认定玲是个对物质有极高要求的人。反而是我,认为物质是非常重要的。不能给心爱的女人如此生活,那么爱情也就无从谈起。生活中不仅要有爱情,更要有面包。有时候也设想过,如果我们生活在起,会是什么样的状态。我想,一定会因为生活的拮据而吵架的。
直到有一天,我喝多了酒,忽然特别想与她聊聊。我追问起对讲机的事儿,是否发生在她身上。玲对我说,对讲机之事,真的就是发生在其闺蜜身上,与她并无关系。之后,她又讲起bb机,只是因为母亲看其因失恋而怕她有什么意外,所以才给她配备的。只是为了随时找到她的女儿。我听完之后目瞪口呆。又说起当时之所以选择放弃,完全是因为我的“博爱”。想想那时,追求我的女孩子总是有那么三两个。其实也并无真正地接受,但也无坚决地拒绝。只是觉得这些都不过是小小的插曲。然而,却以极为严格的条件去要求对方,真是男人小家子之气也。当我听到玲的解释,不仅目瞪口呆,简直有五雷轰顶的感觉。那一夜我整夜未眠。因为我比她早毕业两年,还曾建议我去大连发展。如果联系起来,真真的是我的不对。于是,又增添了一层罪恶之感,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那年暑假结束后,我再回到学校时,我忽然变成了一个悲观者。我对人类的未来,对地球的未来,都深深地忧虑着。对我的过去,有着不可明状的悔恨感。对我没能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追悔莫及。但我却偏偏不去从意识到的那一刻改变自己,一味地活在这种状态里。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贪图一时的享乐,不肯付出。对前途从来不规划,只是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不能自拔。犹如心脏的两个房间里,一个住着满怀希望的我。另一个住着悲观厌世的我。一会儿这个打败那个,一会儿另一个又打败这个。最终胜利者,还是那个悲观的小我。唯一能够与之抗争的,就是转移注意力。不再让那种被遗弃感过分地侵扰到我的心。
于是,我突然开始注意到那些小团体。开始注意到秋、洁、霞等等。我发现她们也有很多动人的地方。而且,她们有时候也会主动跟我讲话。我感觉到她们的小团体,并非是无懈可击的。况且,在我心里,我也没有真正地把它当成一回事儿。
一开学,宏远他们也选择搬到学校来住,这样与我们有了更多的接触机会。早上去食堂打饭,小团体们就围在一个大圆桌前一起聚餐,说说笑笑地。中午,小团体们中的两个男生会以上厕所为名提前下课,然后跑着去食堂排除,占座。他们轮流请假,分工明确,任劳任怨。等女孩子们款款地走进食堂,饭菜已经打好,摆在桌子上,一人身边空出一个位置。像我们这些形影相吊的单身狗,时常因为去晚了,有点油水的菜早已经被扫光。只能吃些残羹冷饭。那时候看着他们说说笑笑,不紧不慢地进食,心里顶不是个滋味。
秋与洁就坐在我前桌。我开始不在乎自己的言行。我一直没有把这座城市当成我最终的落脚点。那么,我又何必在它面前卑躬屈膝呢。既然这座城市给予了我孤独和冷漠,我那么我就用冷漠和孤独回敬你。
也许恰好是这种看上去的满不在乎,却引来了秋与洁的偶尔注意。有时候她们会回头看我一眼,问问我看的什么书。或者是问问我的故乡那里有什么好的吃食。我一一回应,并且热衷于介绍我的故乡。这种热衷,不过是作为礼貌而做出的表态。与谄媚没有一丝关联。
也就是那时候,我注意到她们俩人认真听讲且中规中矩。不过成绩与听课的状态没有成正比。有时候下课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她们就坐在椅子里说笑。声音不大,好像只有俩人能听到似的。那时候下课班级里乱哄哄的。各种要好的人聚在一起,一直说到下一位老师来讲课。真是好不热闹。两个人却丝毫不受干扰,说得有滋有味。
我有时会在走廊里唱歌,尤其是在上晚习和下晚自习的时候。而且还买了一把便宜的孔雀吉他(央求母亲一个月)。吉他第一弦12品没弹几次就开始打品。每每弹到这个音儿时,还得刻意轻轻地弹奏。否则出来的声音,简直让人无法接受。刚开始全凭感觉来找,吉他的原理只靠那本随书带来的简单教材。调音用一个小小的哨子。也不管听得准还是听不准,总之依店家所言的产生共振就可以。所以经常是一根弦一根弦地试。什么1234567,全部是自己找来的。也不分c调e调。也没有学过乐理。只自己会哼唱的歌,在吉他上找出来。
但最终还是买来单行本流行歌曲,照着上面的六线谱(自己看说明学会的)刻苦练习。当时学校门口还是有书店的,也有三两个书厅向学生出租各种书籍。但要说吉他书,还是相当少的。写信给在大同的贺岭谈起自己正在学吉他这件事,没想到信寄出去不到一个月,他居然从微薄的津贴里挤出点钱,给我寄回来两本吉他书。令我万分感动。要知道那个时候的他,每个月的军人补贴,也将将够他自己的零花。
但自习课上我是绝对不弹的。一是并非所有人喜欢听别人弹吉他;二是自己弹得很一般。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所以自习课时我也时常与她们开玩笑。不在乎别人是怎么看的。而且这个看似一对对的组合,其实并非我想的那样出双入对。他们只是因为家里的地理环境才走到一起的(这是最初的原因)。当然,里面有几对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说发展到什么程度,也多是我们不怀好意的臆想。比如说洁。大家看好的一对。但洁好像有个高中男友一个学期里总有两三次来看她。她们在校园踱步,坐在溜冰场的木椅上长谈。男生一头长发,脸长如马却棱角分明。大有摇滚歌星的范儿。那时候健辉时常出入学校的学生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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