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药店出现的奇怪男人。黑色长到几乎盖脚面的风衣,这样的款式是现在市面上几乎看不到的。光线太昏暗,完全看不到衣服的质地,但从衣服的轮廓依然看得出剪裁的精良。
林茵的心这才稍稍放了下来,至少是个绅士不会对她的钱包下手。只是这“绅士”将自己装进套子里一般,只露出一双不停打量别人的眼睛。c66c
此刻这双眼睛正凶光毕露地盯着林茵。想抄近路回家,就一定要穿过这片矮楼窄巷。因为旧城改造,原本热闹的住宅区搬的搬卖的卖,死守在这里的坐地户,也都不在这里居住,大都租给了收卖废品的短暂居住。这个时间,这里几乎变成了阴气森森的鬼城。偶尔还有亮灯的窗子,也是荒凉寂寞。
难道我今夜就要成为明日新闻稿里的出现的无名女尸?还是就此就人间蒸发了呢?林茵想着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黑衣男子一步一步向这边迫近,她转过身刚想加快了步子,却险些被放在路边的沥青桶绊倒。老屋的居住人可能是计划今天修补房顶,因为坏天气只好作罢,烧到一半的沥青没有办法也只好扔在这里。
偏偏今天踩了一双不太好走路的高跟鞋,平日上班她是不需要穿得这样女人的,都是她的上司兼闺蜜严青实在看不下她的修女生活,给她介绍了一个青年才俊,本来是月今天见面。可惜天公不作美,突如其来的一场寒流让她的相亲泡了汤,白白踩着这双凶器跑了一天。
是不是该把鞋踢掉,光着脚似乎可以跑快一点,林薇心里泛起了合计。可是恐惧往往还是无法战胜她内心那点女人的小算盘。她并不是个精致的女人,因为这次相亲被严青拖进好多年都不去的商场,将这双鞋子抱回了家。寂寞的深夜,她一次又一次站在穿衣镜前,摩挲着自己有些枯瘦的脚踝,月光晒在那苍白的几乎没有血色的脚面上,真是一双美丽的鞋子,站在台上面,几乎可以看清那皮肉之下汩汩流动的静脉血液,它们就像是一对吸血鬼残忍却惑人心魄地伏在她的脚面。
女人对一切无用之物的迷恋和执着,既愚蠢又可怕。不过这也正是男人喜爱她们的原因,无论是怎样的庸人禄蠹,在她们怀中便是珍宝。
今天真是没有一件顺利的,本来安排妥当的相亲因为天气泡了汤,下班又被留下加班到现在,穿高跟鞋坐公交车还崴到了脚,现在为了躲避奇怪的跟踪者踩在刀上奔跑。林茵微微侧着头,边不停地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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