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忐忑不平的地面的那夹角,很快由直勾勾的直角即刻就要裂变成最小的锐角了。
可是,那些顽固成性的红薯秧丝毫不为这些少年的莽撞勇气所吓倒,还那么满不在乎懒洋洋地伸伸胳膊大腿,还慢悠悠打了个小小小小的哈欠:“阿……嚏……”少年们的努力,充其量只迫使红薯秧伸腿的速度稍快了些,步子偶尔扬高了些。然而,这些乱麻还那样紧密地抱着团儿,就是新婚小夫妻也未必可以这样亲密无间啊。
“使劲!都给我使劲!”败不馁的柱娃咬紧了牙关下达作战的死命令,自己率先垂范,那双小手都被可恶的红薯秧勒出深深的沟壑,小腿都要和地平线拼凑平行线的感觉了。
“一二,加油!一二,加油!”那边谁在加油助威呢,小声音好脆好甜。只是土布夹衣后面的马尾巴露出了些许的蛛丝马迹,她,她,不是那个丁凌吗?那个名字绝对好记,就是不知道因为什么,财娃总是记不全,或者这就是内心掩藏不住的痛。当年那个和他曾经同吃一个窝窝头的她,也有那样一个香脆的名字——丁冰。而且,那马尾巴也总那样夸张地甩来甩去,好些次都甩到财娃的鼻子边儿,财娃很想将那尾巴抓在手中好好把玩一番,最好的能够轻轻地揽着那些香喷喷的长发嗅上一嗅。可惜,财娃的愿望总也没有机会实现!
距离最近的一次,也是来晚了的财娃不小心将两人共有的那本教科书碰掉了。财娃惶惶去捡,那长尾巴也匆匆去捡,两个人的手臂就在拥挤的课桌底下有了一个小小小小的交通事故。财娃初长成的男人臂膀,如此近距离地触碰了那只娇嫩得最是瑶池的玉液琼浆订制的娇嫩肌肤,或许,就是长寿不老的王母也从来没有过这样娇嫩嫩的肌肤吧。那肌肤好鲜好嫩好柔滑,也许只有技艺高超的织女才能用最上等的衣料织将出来吧!
那夜之后的好多个夜晚,财娃兴奋得整宿整宿都睡不踏实,就是偶尔把眼睛刚刚闭上了,也在里把自己唤醒。财娃第一次觉得做个男人居然还有这样美妙的时刻,那滋味,那感觉……吁,老天爷啊,你把你的位置给我,我也不要啊!残留在财娃肌肤表面的那股馨香,那股完美,财娃连洗都不忍得洗,哪晚皎洁的月色牵引得财娃总也睡不着的时候,财娃就拼命回味那个香味,侵入灵魂深处的香味。可惜,好时光总那样短暂,短暂到财娃还没有将这好梦做成真实的故事,故事的女主角忽然就不见了,无声无息地不见了。
财娃忍着难舍的牵挂,小心翼翼地向长尾巴的闺蜜和同伴仔细地打探,打探来的结果都那样写满辛酸:“她嫁人了,嫁到老北乡里去了!”“她不嫁人,她爹怎给她哥娶媳妇?”“你老问着干嘛,难道你们……小心我告诉支书去!”
“唉,你在北乡还好吗?”有泪缓缓地流进财娃苦涩的心田:咸咸的涩涩的苦苦的。不要家破人亡的亡国奴感觉,财娃的这感觉就是最好的人生注解。
“老师……”谁在叫喊,不要睁眼的话,这声音,这甜蜜的小声音,活脱脱就是三年前的那个她,那个有着长长头发,有着娇嫩肌肤,有着迷人身段的她。
“是你吗?丁冰!”迷茫中的财娃破口而出的,居然真是她的娇俏名字,那个在财娃的眼里心里千绕百回,总也喊不出口叫不出声的名字啊。
“我,丁凌啊。”一出口,财娃就知道自己错了,那个有着同样造型,甚至还穿着同样陈旧土布的圆脸姑娘,果真不是她。站在他的面前叫他老师,总用那样眼光,小脸红扑扑地看他的她,是丁凌啊!虽然两个人的发型一样,土布一样,圆脸一样,连名字声音都差不多一样,可是,人家就是丁凌。
“哦,有事吗?”涨红脸的财娃终于迟疑着清醒了,故意瞧着远处说出自己的不疑而问。其实,还用问吗,丁凌的手下搂着大堆的红薯秧,努力涨红了小脸也没有将这堆庞然大物拖动多远,正渴求的目光盯瞧着财娃前去匆匆救援呢。
“老师,”财娃的迷茫眼色越发使得丁凌的小脸上红霞齐飞了,这小脸止不住加倍地垂下了,连那小小的称呼都好像从蒙着厚厚被子的床下面发出的。
“好。我们走。”财娃的声音更轻更小,比风儿更轻,比雨声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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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九[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