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那天反捆双手送了来。
经过一段拘留审查,他不是那位妖书生,随即便将他放了。
【原文】唐曾勤(曾勤原作勤曾。据明抄本改。)任魏州馆陶县尉,敕捕妖书人王直。县界藏失。刺(刺原作敕。据明抄本改。)史蒋钦绪奏请:“一百日捉不获,与中下考。”其时限已过半。有巫云:“少府必无事,不用过忧。”后遇按察史边冲寂奏,奉敕却夺刺史曾(刺史曾原作敕史曹。据明抄本改。)勤俸。会十一月二十二日,巡陵恩赦,遂得无事。其时遣人分捕王直不得。又有日者云:“至某月某日,必获王直,反缚送来。”果有人于相州界,捉得别一王直。以月日反缚送到。推问逗留,不是畜妖书者,遂却放之。(出《定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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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勤问卜[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