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br/>     【批】唐朝元稹姨妈的女儿崔莺莺,是个绝代佳人。
     元稹执着地向崔家求婚,崔母却打算将莺莺许配给自己的侄儿郑恒,不同意元稹的婚请。
     元稹非常气愤,因此写了一本《会真记》(即《西厢记》)来污损崔莺莺,并且代替崔莺莺写了黄色唱词和诗传于世间,使一块无瑕的白璧蒙垢千年。
     元稹比起郑生,罪又大多了,后来他遭到雷火焚烧尸体的报应,不正是罪有应得吗?
     ◎维扬某生。造一**既成。梦神呵之。醒而自悔。遂止。后因子夭家贫。仍复付梓。未几目瞽。手生恶疮。五指拘癵而死。
     ◎施耐庵。作水浒。其中奸盗之事。描写如画。子孙哑者三世。
     ◎清康熙丙午年。克州属县有郑生者。美秀能文。悦舅之女艳而淑。求为婚。舅弗许。既诺邻邑萧氏之聘。以婿病。逾年未嫁。郑赂女之婢。得其睡鞋香囊。怀以示萧之内戚。言女与已有私。盖计萧知之。必当离婚。婚既离。则破甑无有顾者。然后可求而得之耳。萧得知。疑信相半。使人诘女之母。女闻谤言。不胜其愤。取利刃一挥。命随腕绝。父讼之官。邑侯某公察而毅。捕郑拷讯。尽得其实。备极五刑而死。
     [批]唐元稹之姨女。崔莺莺者。绝世姿也。稹固求为婚。崔母欲以妻其侄郑恒。不遂其请。稹愤甚。因作会真记以污之。且代莺作唱和诗传世。遂使无瑕白璧。蒙垢千秋。较之郑生。罪又甚焉。厥后雷火焚尸之报。不亦宜哉。
    喜欢。
  

第31章 则[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