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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要杀张粗,张粗就不敢动了。
     经旷母亲立刻报告了官府。
     张粗最后伏了罪。
     【原文】河间国兵张粗、经旷,二人相与谐善。晋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共升钟岭,坐于山椒。粗酒酣失性,拔刀斩旷。旷托梦于母,自说为粗所杀,尸在涧间,脱裳覆腹,寻觅之时,必难可得,当令裳飞起此处也。明晨追捕,一如所言。粗知事露,将谋叛逸,出门,见旷手执双刀,来拟其面,遂不得去。母遂报官,粗伏辜。(出《还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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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旷[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