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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声喊着要命。
     允光接连呵叱他也不走。允光受尽了痛苦,几天就死了。
     【原文】伪蜀给事中王允光性严刻,吏民有犯,无贷者。及判刑院,本院杖直官张进,因与宅内小奴子诵火井县令蒋贻恭《咏王给事绝句》云:“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侏儒。可中与个皮裩著,擎得天王左脚无。”奴子记得两句,时念诵之。允光问谁人教汝,对云:“杖直官张进。”允光大怒,寻奏进受罪人钱物,遂置极法。后允光病寒热,但见张进执火炬烧四体,高声唱“索命”。允光连叱不去,痛楚备极,数日而终。(出《儆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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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