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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的猎物,全由我出手咋样?我保证,你要是缺什么洋玩意,我都给你弄来!”
     杨尘一想到洋玩意?
     “那你给我弄个怀表来!”
     小老弟的眼神一亮的说:“这个!真是难,但是,我有办法弄到!”
     随后小老弟一介绍,他叫罗重山,在黑市里混得挺开的。
     两个人都谈着,要把野鹿的猎物的生意好好的搞搞,现在国营饭店里,很缺这个野味。
     要说东北也是真的冷。
     而那些有一点条件的人都吃过野味。
     这吃过野味的人都知道,冬天要是吃一点的野味,那身上热热乎乎的,就算是在外面做事那也感觉到身上有暖乎劲。
     但是没有吃过野味的人,都是苦哈哈的吃着辣白菜,水煮白萝卜。
     可这些根本没有抗寒的能力,也就是一个填填肚子,不饿就是了。
     但是要想身体好,能抗寒,还得是搞一点的野味吃吃。
     像是那一岁多的孩子,你给他喝一碗野味煮的汤,那小家火他敢光腚坐在雪地里打滚!
     这就是火底!
     野味在国营饭店里,那可是十分的抢手的。
     杨尘卖了野鹿后,就去了买了几套的成衣。
     说实话,杨尘感觉,现在的棉袄真的是便宜,他自己一套黑色的,媳妇一套灰色的,给女儿买了一套小娃儿的花花的棉袄。
     这一起三套,也才花了十几块钱。
     但是要是重生以前的棉袄,恨不得你买一套把你家底掏光的架势!
     也是说普通人的家境,就算是现代时,买棉袄都是很肉疼的。
     杨尘买的时候痛快的付了钱,那卖成衣的人都激动的不行。
     因为这棉袄都是做了一套放着装装门面的。
     结果,这个杨尘一来,直接付钱拿走。
     用个布袋子打包装好,杨尘又拎上走。
     在这大东北,冬天就是靠馿子或是马儿驼重物,赶的人也能坐着走。
     杨尘看了看,他这带着一大包的衣服,走路的速度虽然不快,但是是因为他自己绑了沙袋。
     杨尘为了杀吊睛白虎,他是不会坐馿车回去的,他就是带着东西,一路的小跑着。
     还真别说,虽然跑得极慢,但是身上的感觉越来越热乎,而且身子也灵活的许多。
     就连腿上绑的沙袋也感觉到轻了许多!
     杨尘回到村里的时候,都到了早上的六点半左右了。
     那桐湾巷子的黑市,也是只做一些熟悉的人的生意,一般的生面孔,很难有机会卖出东西。
     而杨尘之所以有机会卖出东西,那是因为他的脖子上戴了一个熊牙项链!
     就这个!就是他在黑市的时候招人喜欢的原因。
     那就是他的身份像征!
     杨尘的祖上就是打猎的!
     他前一世的时候在妻女丧命于老虎之口后,曾在深山里打猎了十几年!
     训练得一身的猎人本事!
     当然也是有父亲的传授经验。
     但是这祖上留下的技能也在他这里发挥了光芒。
     但是前一世也是苦寻那头吊睛白虎,但是终是遗憾!没能亲自杀了它!
     现在重活一世,一定要把它找出来,狠狠的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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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狠狠的削![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