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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为什么要这么写?[2/2页]

我老婆是书香闺秀 可乐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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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刘子烨:“那既然如此,你又为何要来花会?我只是纯属好奇!”
     李纵便道:“我是陪我家夫人来的。因为很少能有这样的盛会,然后,平常也很难才能出门。”
     众人此时再看李纵背后的莺儿,顿时明白过来。
     不过这家伙也太气人了!
     怎么他夫人这么小、这么年轻,还这般好看!
     顿时都不由得羡慕嫉妒恨!
     而经过这一番问询过后,在座的人对李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
     总得来说,有些特立独行,敢于打破世俗常规。
     不走寻常路,而且……
     颇有几分给人以清新俊逸的感觉。
     其实想想也是……
     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可能写出那些风花雪月。
     等到大家都没有了疑问后。
     这道难关便算是过去了,张超这边,也没有说跟陆议比如何如何,因为他感觉,李纵可能还是比不太过陆议。
     倒是刘子烨这边……
     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问道:“你之前还写了两首诗吧,要不,也一并写下来,让大家也都欣赏欣赏。”
     李纵自然是没有问题。
     又把之前的两首诗默写了下来。
     一首是杨万里的《多稼亭前两槛芍药,红白对开二百朵》,没错,它的名字就是这么长。
     另一首则是《杂曲歌辞?妾薄命》,这原本是用来描写宫女跳舞的诗。
     当这两首诗都完整地被李纵写下来后,众人又是看了看。
     看嘛!
     这才像是花会的诗,第一首写花有了,第二首,写人也有了。
     所以不是他不能写,只是他已经写过了,可能也写腻了。
     因此,当要他写第三首的时候,他注重的,就不再是花会上的东西,而可能是自己的心境、
     这三首加起来,完全可以当成是《夏日花会·其一芍药》、《夏日花会·其二仕女》、《夏日花会·其三炎日》。
     这三首诗下来,所有人对李纵又有了新的认识。
     虽说不至于很惊艳,但已然到了不敢小觑的地步。
     而且……
     关于诗风方面,李纵的描写也是十分简单直白。
     就是大家一读就差不多能读明白的那种,不明白的地方,那一定是他用修辞了,像是比喻这种,而不是像陆议自己的叔叔那样,追求的是复古的感觉,十分繁缛。
     在简单之中,不乏精妙回味之处。
     这大概便是他的诗风了。
     当然了!
     仅凭如此两三首,便下断定,也太早了。
     陆议在读完了这三首诗后,也是对李纵道:“李纵、李佩弦的才名,今天算是见识了。”
     “对!一来就有三首佳作!”刘子烨跟着说道。
     然后李纵也是想说,这才哪到哪,前面都是开胃菜,今天,他打算要么不抄,要抄,就一口气抄多点,让话题炒得更热一些。
     毕竟像是这样的机会,可不多见。
     因此,随后,李纵便对众人道:“既然如此,那上菜吧,有点饿了。接下来,边吃边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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