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当地权威律师事务所的史律师。史律师介绍说,可以从很多方面入手,1.网络小说发布在网上的都会有最初的时间,不管你后面把文章修改多少次,都不会改变最初的那个时间;2.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风格,和惯用的句式和词汇等等,仔细去查作者“一线天”上一部小说的写作风格,人的写作习惯和风格不会突然间就改变。像苗恒先生,喜欢写玄幻言情类的,然后古文功底深厚,对古代环境、法律制度、人文思想等都有深层次的研究,从他现在更新的《假如我只活50岁》同样延袭了上一本的风格。3.可以找人证,看读者评论区里有什么线索,请早期的评论者出来做证。
被史律师一解说,苗恒夫妻俩有主意了。正式请史律师接下这个案子,他们要起诉网文作者“一线天”抄袭半世仙魂的《冥界夫妻行》。在史律师的指引下,大家一起研究了“一线天”的作品,并准备好了打官司的各种资料。
两天后,Q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线天”的《异世幽灵之深情》抄袭“半世仙魂”的《冥界夫妻行》。苗恒胜诉,获精神损失和务工费等共计10万元。
凡是假冒伪劣的东西都经不起深究。原来此“一线天”非彼“一线天”。这个“一线天”是假的,其实由三个网络写手组合写就了《异世幽灵之深情》,就是王一天、林现和蔡妮子合伙写成的,成稿于今年7月。而苗恒的文章第一章发表于去年9月3日,9月6日,收到网站签约邀请,他与网站签约时就已递交了小说的详细大纲。后来,小说故事完全随着大纲写来的。
而假“一线天”他们,再也拿不出比2014年9月3日更早的发布文章的证据了。还有,他们对自己写的故事情节一点都不了解,更不知为何要如此安排故事情节。而苗恒在法庭上可以从容地讲述《冥界夫妻行》的灵感来源,和文章中的小细节,无论对方抓住哪一点,他都可以讲得很清楚,头头是道,有理有据,叫人不得不信服。这就是抄袭与被抄袭者的区别。
因为苗恒的小说陷入“抄袭门”风波,现在胜诉,还了大众读者一个真实《冥界夫妻行》,大家欢欣鼓舞。因比,《冥界夫妻行》吸引了更多读者粉丝,突然间又增78万人。韩编剧也不会再向苗恒索要高额的赔偿金了。
而假“一笑天”的组合团,一天之内分崩离息。他们也只能如实相告,说这一切是都萧冠星的手下搞得鬼,是他想搞臭苗恒,让他身败名裂。
假“一笑天”的三位成员败诉之后后悔不迭。他们不该为了一己之私,萧冠星曾经承给他们—人8万元,就失去了一个作家的操守。
接着,台湾真正的网络小说作家“一线天”先生向法院状告假“一线天。”说他败坏自己的名声,严重影响了“一线天”的名誉。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元人民币。后来假“一线天”不得又为真“一线天”付出15万元的,才摆平了这场官司。主要策划者萧冠星和何固还被要开记者招待会,当众向真“一线天”道歉。
喜欢。
第434章 打赢官司[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