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村与桐叶村隔着半座大山,当然这并不影响两个村子里人来往,何况这胡杨村家家户户的都会酿酒,顾成便经常来这个村子蹭酒喝。
以前还没有和顾易分家的时候,经常从家里带一只野鸡或者野兔子来,他的酒肉朋友们也十分欢迎他,后来分家之后,没有什么好拿的了,就从自家媳妇藏钱的地方顺出几个铜板买点小菜带到朋友家,也能喝个半饱。
可后来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他还是没脸没皮的赖在人家家里。
这酒肉朋友也是个混不吝的,家里只有一个寡母,还得天天下地养活儿子,看到这俩人喝的七晕八素的闲聊,只一个劲儿的抹眼泪。
而那男人当然不相信顾老大的话,晕晕乎乎的打趣道:“顾老大你可别说笑话了,这笑话一点也不好笑,嗝,你那个兄弟就是个破打猎的,赚的钱还不够养活你们一家子呢,咋就能去了县城,他肯定早就被你吸干了血了。”
都说知子莫若父,到了这里,顾老大的脾性他这个酒肉朋友也知道的不少,两个人凑在一起不过就是一起过过嘴瘾罢了。
“哼,你可拉倒吧,走,咱们去玩色子去,我告诉你,这次我把我弟弟给抵在这里,实在不行我妻小也行,输了我就让我兄弟来赎人,赢了我就请你喝酒吃肉,你看行不?”
这胡杨村不仅酿酒好,凭借这个还专门开了一个忽悠发点小财的邻村人,已经有不少人赔的老婆孩子都没了,可顾成没有意识,总觉得自己手气好不说,身后还有个弟弟撑腰呢。
两个醉汉走在路上,那张嘴也一直叭叭个不停。
“我告诉你,我兄弟买的那个臭丫头,原本是卖给吴老财主当冲喜的新娘子的,刚来的时候那是长得又胖又丑,身上的味道苍蝇都嫌弃,可是,后来啊,也不知道咋弄的长得可漂亮了,那小腰小屁股,还有滑嫩嫩的皮肤,真是……”
他搓搓手,一双眼睛贼兮兮的。
两个人歪歪倒倒的走着,很快就撞上了一个挑着扁担的老汉。
他们两个险些跌倒,气的逮着那老汉就是拳打脚踢。
“嘿,你这个不长眼的东西,知道小爷我是谁吗?我告诉你,赶明儿我就要去县城当掌柜的,赚大钱了,要是撞坏了小爷你赔的起吗?”
顾老大眼睛也睁不开,踢得那老汉的东西都洒了,里面的红薯咕噜噜滚了一地。
“真是对不住了,对不住了。”
这老汉连忙躲开,道了歉,看那两个人要走了,这才开始捡刚换回来的红薯。
不过心里却在思索一件事儿,就是刚才这俩醉汉说话的时候他可都听到了,咋越听越觉得像自己卖出去的那个姑娘呢。
那边顾老大又开始吹上了:“我弟买的个丫头片子眼底下还有颗痣,一看就是个克夫破财相,要我说这铺子不能交给她一个娘们打理,早晚家里那点子钱都得被她败坏完了。”
那老头地上的
第三百一十二章 蛛丝马迹[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