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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九章 年轻的冒险家[2/2页]

回到清朝做盐商 独孤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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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迷恋上战斗。
      谷?他手下有一支两百人的扶桑雇佣兵。
      开始的时候,森林中的土著偷袭了他们的营地。
      陆顺带人进行了几次反击。他发现了战斗给他带来的刺激比当初在乡里打架斗殴要爽的多了。
      打了几次防御战之后,陆顺摸清楚了这些土著人的作战方式。
      他们基本上只有投枪和射程只有几十米的软弓。只要自己做好防护不被蹭到就没事儿。
      对方的武器只要穿上皮夹就能防护住。
      当然前提是不能让他们近身。
      陆顺带人屠戮了几个部族。这个家伙杀人的手段十分残忍。不过这样倒是震慑住了很多部落,让这些人主动迁移了陆顺管辖的片区。
      在这里,无论他做出多么残忍的事情都没人会管。
      因为他就是这里的王者。这样的感觉让陆顺沉迷于其中。
      今年上半年,陆顺在带人进攻土著的时候,被吹箭射中,那吹箭虽然威力不大,但是上面却沾有剧毒。
      陆顺中毒差点就要埋骨他乡。
      好在他的命大,回到营地被医生用各种解毒丸都试了一下,最后尽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接下来,他回国修养了一段时间。
      在老爷子的强迫下,陆顺还顺便娶了一房媳妇儿。
      陆顺的媳妇儿也是一个大家闺秀,长的小巧精致。
      但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可不是陆顺愿意过的。
      他就像是已经放归山林的野兽一般,现在让他在回到动物园,他如何适应得了。
      老爷子的话是,媳妇儿没怀上之前不允许他再出去。公司那边的事情老爷子会帮他安排好。
      这样陆顺哪里能愿意。
      为了完成老爷子的要求,他接下来一个月,白天出去找自己的狐朋狗友,忽悠他们跟着自己去新华岛。
      晚上回家就对着自己的新媳妇尔辛勤耕耘。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媳妇儿的大姨娘没有按时来走亲戚。
      找郎中看了之后,陆顺欣喜若狂,不是因为自己有后,而是因为他终于可以出去野了。
      这次出来,他跟着船队一起出海,但是船队没有去吕宋东部的中转港,而是直接南下去了金边。
      路过南海,他们没有去安南沿线,据说那里在打仗不安全。
      船队是从吕宋的西部海域绕了一个圈才到金边的占州港。
      到了这里之后船队的管事才告诉陆顺,马上会有一批俘虏移交给公司。
      这让陆顺来了兴趣。
      俘虏来了之后,他赶紧带着自己的那帮狐朋狗友前去挑人。
      跟陆顺一起出海的都是当地的恶少,他们并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一见俘虏中还有女子。每个人先给自己挑了几个漂亮的。反正都是要分给她们的。
      陆顺对这些倒不是太感兴趣,在他的地盘,他养的女子不少,有扶桑的、朝鲜的,甚至还有他抢来的土著女子。
      陆顺不在意她们的长相,他只是图个刺激。
      这些女人有的已经给他产下崽子了。
      所以陆顺对于自己妻子怀孕并没有太大的感觉。对于他来说就是做了一个加法而已。
      “顺哥,大家都去挑女人,你怎么专门来挑男人,莫非你喜欢男风。只是这些男人又黑又糙,要小相公你应该去暹罗挑选啊。嘿嘿,口味有点重啊!”一个叫刘德海的混混说道。
      这货家中是一个小地主,并不是很富裕,以前就跟在陆顺后面做小弟的。
      只是陆顺这人平时对朋友义气,大家跟他说话都是口无遮拦。
      “滚,今晚就给你小子安排两个,最强壮的那种,让你爽个够。”陆顺没好气地说到。
      “别啊,顺哥,我错了。”刘德海赶紧求饶。
      “你,站起来。”陆顺见到地上蹲着一个南圻的汉子。
      这人长的矮矮的,但是胳膊非常粗壮,绝对不像普通的农民。
      而且,这两年杀人无数的陆顺一眼就能看出这人身上有杀气。
      对方的眼神中满含着煞气。
      这就是陆顺想找的那种人。
      扶桑佣兵虽然悍不畏死,但是并不适应新华岛那里的热带丛林气候。
      在与土著人接战的时候,经常会因为不适应环境而吃亏。
      所以他这次是想来给自己挑选一些战士的。
      陆顺给翻译使了一个眼色,翻译上前将陆顺的话翻译给那人听。
      那个南圻汉子站了起来,眼中透出的依然是仇恨的目光。
      似乎现在给他一把刀,他就会上去将陆顺砍了。
      陆顺一时来了兴趣,招呼对方跟自己比划一下。
      那人听后,正和心意,一个熊抱就冲到陆顺的腰间。
      因为他比陆顺矮了一头自然是攻击陆顺的下盘。
      陆顺可不是普通的公子哥,他也是受到名家指导过的。
      华夏境内,现在武馆众多,除了精武会之外还有很多的私人武馆。
      尚武之风已经在华夏兴起。
      陆顺想要做游侠儿,手中又有钱,自然会去武馆学习,顺便也能够结交一些朋友。
      只见陆顺一个扭身,伸手拉住对方的腰带,一把就将对方甩了出去。
      那汉子一个驴打滚,再次起身,似乎是受到了羞辱,大吼了一声,再次向陆顺攻来。
      如此几番交手,陆顺见那汉子体力消耗的差不多了。
      一个擒拿,将他压在了身下。汉子死命挣扎。
      可是他的身体被陆顺牢牢锁住,半分也动弹不得。
      “这个人,我要了。”陆顺对看管的佣兵管事说道。
      他一米八的个子欺负人家一米六,有些胜之不武。不过这人的野性他喜欢。
      刚才那个南圻人被他压在身下的时候就像是野兽一般。
      “告诉他,要是老婆没了,我送他四五个,跟着我包他吃香喝辣。”陆顺让翻译告诉那人。
      温顺听话的手下,陆顺很容易得到。
      但是在新华岛那样环境恶劣的地方,需要的是狠人。
      陆顺知道他们的敌人不仅仅是当地的土著。
      就在他管理的地区对面两百公里外就又一个巨大的大陆隔海相望。
      那里已经有一些白人在开发。
      从复兴军官方的资料中,陆顺也知道,大嘤帝国一直再试图独霸那里。
      但是陆顺心中不服,为什么那么大的一片大陆要给大嘤帝国独占呢。
      他们本身也就只有两三千万的人口,哪里需要那么大的地盘。
      陆顺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够去那个大陆探险。
      大丈夫当像大总统一样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董书恒不知不觉见已经成为了很多有野心的年轻人的榜样。
      陆顺在集中关押点挑了几十个人,都是凶神恶煞之辈。
      这些俘虏里面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农夫。虽然他们都被定为战俘,陆顺是知道怎么回事的。
      只有有能力的人才配吃肉,普通人只能做苦力——修路,种地。
      陆顺心中所想的更多的是建立一支自己武装力量,能够跟上自己探险和战斗的需要。
      他已经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冒险家。
      他想成为那些未知土地上的游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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