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八一六章 天生的战士[2/2页]

回到清朝做盐商 独孤赏月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sp;   他这么做就是想让自己的儿孙们记住,自己脚下的家园,是他这个先祖用枪抢回来的。
      告诉自己的后辈,永远不要抛弃自己野蛮的一面。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
      肖恩已经六十几岁了,岁月让他的脸上满是皱纹,但是他的身体却依然结实。
      他仍然能够骑在奔行的战马上完成装弹射击等一系列的动作。
      他还有两个兄弟、三个儿子、四个女儿。
      女儿和女婿也生活在农场中。
      整个家族在一起其乐融融。
      肖恩家的男子每人都有一把枪,就是女人也能够开枪。
      在西部这片土地上要想生存繁衍下去,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肯定是不行的。
      即使是在拥有驻军的内灵堡的周围,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也会跟野牛一样随时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肖恩对自己子女的要求也非常严格,他要求他们从十岁开始就要学习骑马和打枪。
      此时肖恩的身后跟着七八个大汉。
      这些都是他的家族成员。
      整个农场一共有一百多个成年男子。
      最近一段时间并不太平。
      肖恩听西边来的人说起过一些零星的消息。
      那些西边的探险者建立的农场突然间被一支军队给剿灭了,一切就跟突然间消失了一般。
      甚至还有传言说最近殷地安人的活动非常的频繁。
      肖恩对此深表担忧,因此最近一段时间,他尽量亲自带人巡逻农场的周边。
      “父亲,您快看,那里有一个殷地安人。”在肖恩的身边有一个又高又壮的中年白人男子。
      男子的手指向了西边的天迹。
      这个留着大胡子的中年男子就是肖恩的二儿子。
      肖恩顺着儿子的手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梳着两根长辫子的殷地安人。
      那人骑在马上一动不动地站立在原处。
      肖恩眯缝着眼睛,灰白的眉毛都要拧到了一起去。
      他终于看清楚了。
      那个殷地安人穿着灰白色的衣服,不像野外的那些殷地安人一般光着膀子。
      他们的脖子上全都围着一块红色的方巾。
      他们腰间勒着一根牛皮腰带,还有一根牛皮做成的子弹链斜挎在胸前。
      胸前另外一个方向则斜挎着另外一根皮带子。
      带子的两端系着一把步枪。
      距离太远,肖恩看不到火枪的型号。
      但是他看到了子弹,这枪竟然是用子弹的?
      这就是像是一群人在动物园里面看猴子表演。
      突然间发现自己这些人才是那个表演的人。
      “父亲,让我去将那个殷地安人抓来。”肖恩强壮的二儿子说道。
      “不,不,撤回去,快撤回去。”
      肖恩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
      二十年前他在联邦军中跟殷地安人作战的时候,就见过类似的一幕。
      一名殷地安战士落寞地站在那里。
      就站在草原上辽阔的天地间,看起来是那样的落寞。
      那时候,他所在的骑兵队向这个殷地安人冲了过去。
      就当他们要冲到这个殷地安人的身前的气候。
      意外发生了,大量的殷地安人还有他们的战马从草丛中站了起来。
      肖恩听说过,殷地安人把战马当做自己的妻子一般照顾。
      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战马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果不其然,就在这个时候似乎有无数的殷地安从地上站了起来。
      实际上这支科帕奇人的队伍只有不到一千人。但是他们与战马一起散落在草原上。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大片。
      肖恩那个一向凶狠无比的二儿子此时也要被吓傻了。
      即使是肖恩都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全服武装的殷地安人。
      而实际上,这仅仅是科曼奇人派出的一支队伍。
      科曼奇人军队中现在可是有一支加华的军事参谋团。
      他们为科曼奇人进攻联邦西北地区制定了一套科学的计划。
      对于明尼苏达这里稀疏的农场,参谋团觉得应该将两万殷地安骑兵给分散开来。
      要不然不仅仅效率太低,还可能让消息散布出去,让那些处在东边的农场中的白人有时间撤离。
      他们将手下的队伍分成了十几股,就能够拉网式地攻击过去。
      扫荡整个草原。他们最终将在内灵宝汇合。
      这里是米利坚在密西西比河西岸最重要的一个据点。
      只要攻下了这里,殷地安人就能在下游选择任何一个地方渡河。
      “砰砰砰……”密集的枪声从肖恩的身后响起。
      他下意识中感受到了强烈的危机来临。
      可是,那些殷地安人距离自己有几十码的距离。
      刘昆是加华派给科曼奇人的一名军事顾问。
      刘坤只是一个中尉,在加华军中也就是个连长。
      事实上他在来科曼奇人这里之前只是一名少尉排长,是因为接受了这个任务才升了一级军衔。
      刘昆对殷地安人并不了解,但是他见过很多土著。
      他们大多是那种愚昧落后的状态。
      但是到了科曼奇部落之后。
      刘昆才发现,这里跟别的殷地安部落很不一样。
      这些科曼奇人似乎没有别的追求。
      他们捕猎从来都只是够用就行。
      部落中也没有什么财富。
      但是部落中的每一个人人向往在战斗中获取荣誉。
      战死对于他们同样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如果还有哪个部落听闻战争之后能够感到兴奋,那一定就是科曼奇人了。
      刘昆甚至发现这些科曼奇人非常的聪明。
      从加华运来的新步枪一装备,他们很快就能够熟练掌握。
      而且这些人对自己的武器非常的爱护。
      即使是有各种武器条例约束的加华军中,战士们也没有这样爱护武器。
      科曼奇的战士用野牛身上的油脂,每日里擦拭自己的步枪。
      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子弹,就整日里练习在马上持枪。
      他们甚至可以站在马蹬上,用双手举抢向左右和前方三个方向射击。
      加华卖给他们的甚至都不是专门的骑枪。
      即使这样,这些科曼奇人还是通过训练将这些武器掌握到了极致。

第八一六章 天生的战士[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