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北戎的汗王被大盛的将军砍下了脑袋,第二天前来献国书的北戎新汗的使臣团受了到他们想也没想过的热情接待。当然,这热情是相对于他们原先设想的冷漠仇视的态度而言。无非也就是守城的军士脸上将那人憎鬼厌,欠债不还的恶脸换上了一张和煦如春日阳光的表情,接待他们的鸿胪寺少卿大人也难得的如沐春风,既没对他们冷鼻子冷脸,也没有话里带刺,声音带刀地用言语欺侮他们没读过汉人的书。
大盛朝的皇帝十分宽宏,心胸也宽广,不但收了国书,承认了新汗王的合法地位,还赐下金书丹券,并赠送了不少北戎人最爱的茶盐和价值不斐,精美华丽的工艺品,令北戎使臣们既感动,又开心。
当然,如果大盛的皇帝不顺便把沮渠莫一皇子扔给他们,让他们带人回北戎去,那就更让人开心了。
如果说也速失里是草原上凶残悍勇的狼王,那一向跟他走得极近的沮渠莫一就是那藏在草丛里时不时咬人一口,一口便足以致命的毒蛇。阴狠,毒辣,生性贪婪而残忍。他自草原上离奇失踪之后,谁也不知道这条毒蛇竟然会被大盛皇帝拔去了毒牙圈养在京城。
既然养了,为什么您不一直养着他,非要将他送回北戎做什么呢?
能做什么?自然是要他回来添乱的!
不够聪明的人不会被派来出使大盛,大盛皇帝这时要他们将沮渠皇子带回草原,是为示好,更是威胁。
沮渠莫一如果没有被驯化,那么他的回归,必定会掀起北戎的腥风血雨,令草原局势变化,使人心不一,带来动荡。
而若沮渠皇子在这两年里如果已经被盛朝的皇帝驯成了听话的狼犬,那么他们如果今后再有什么异心,这条滴着毒液的恶犬不会介意往他们咽喉咬上一口,让他们享受一下战栗的恐惧。
因为恶犬的身后,往往站着一位强大有力而不讲道理的主人。
“不然我们想办法在路上……”一位使臣竖起手掌,轻轻向下一劈。
“不行!”主使皱着双眉打断了他,“大盛朝的皇帝将他交到咱们的手里,不但路上不能出事,就算回到了草原,我们也要确保他的安全!”
“只要找个意外就好!”
“你当大盛的皇帝是傻~瓜吗?”主使冷笑着在出主意的下属头上狠狠击了一拳,“哪怕真的是意外,盛朝皇帝也不会认为这是意外的。所以你们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无论如何,也要先让沮渠皇子安全地回到金顶王帐!”
烫手的山芋扔了出去,接下去皇帝自然不用再多费什么心力。这与当初昭王和庆平侯定下的计策差不多。只不过因为明殊在阿罕尔山的一刀,将计划实施的这一天比原先设想的要提前了好几年而已。
皇帝唯一感到心烦的,还是自家这个特别固执,钻在牛角尖里不肯出来的外甥女。
“她还是不肯松口吗?”
皇后叹了口气,半是抱怨半是欣慰地说:“也不知道她这个性子像了谁?”
皇帝摸着下巴上的胡须,眯着眼点了点头:“自然是像朕的。”
皇后笑着推了他一把。
“不管像谁,一个好好儿的女孩子,总不能一直扮着男装在军营里厮混,这传出去像什么样子!哪怕她以后不想嫁人,也不能这么做,女孩儿名声有多重要啊!”
皇帝也很发愁。
在明殊的要求下,对卫家的处置算得上低调,没牵扯太多,连庄氏的娘家也没有听到半点风声。只是这样一来,明殊的真实身份再揭开就错失了良机。总不能再像前几年那样,声势隆重地再接回一个福慧郡主,对天下人说,薛靖又添了一个女儿吧。
皇帝借着皇后的口,也向她表达了自己希望她能认祖归宗的意愿,但明殊这死倔的丫头就咬紧了牙,非要等薛家和定北军彻底平~反那日才肯改名换姓,开口叫他一声“舅舅”!
就算他明确当年是桩冤假错案,但那是先帝铁口断下的案子。如果这样直接推翻,何异于向天下人承认先帝的错误?先帝的谥号为“仁”,只光凭着定北军蒙冤屈死的近万条生命,先帝也当不得这个字。
只是这话后世人讲得,后世史书上讲得,身为继任者的亲儿子,他却讲不得。
讲了,便是将自己的父亲从坟里揪出来,正手反手狠狠扇了几个耳光,他以后归天,也没有颜面去见宇文家的列祖列宗。
所以他有点心虚,有点气短,甚至不大敢去见这个他自己十分欣赏的外甥女。
所以当明殊提出要求时,尽管他觉得不妥,却
第162章 难办[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