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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臣在一起后,季荷问她,“你真的喜欢他吗?”
      长孙回答:“喜欢啊,他虽然话很少,但,是一个很温暖的人。”
      “他会早起帮我在图书馆占座位,陪我一起学习;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他总是很细心地记下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走在马路上,他总是让我走在里边;我上课打瞌睡的时候,他会把手臂借我;周末那两天,为了让我劳逸结合,他会拉着我出去玩;我一个人看电影的时候,他会放下手上的事,跑过来陪我;我不舒服的时候,他总是耐心细致地照顾我,像个严肃的医生,又像个操碎心的老父亲……你看吧,他是不是一个很称职的男朋友?”
      季荷点点头,“是,他是一个很好的男朋友。”
      但在长孙说的这些琐碎中,她只能看得出来——付雪臣很喜欢她。
      那她呢?
      大概是不能揭穿的一件事。
      情场失意职场得意的高单慢慢地在美国闯出了一片天地,毕业一年后,正值他名声最旺之时,他却出人意料地选择回国,美其名曰是回来为国效力,但他真正的意图,只有他自己知道。
      为迎接篮球新星回国,顺便与老同学们聚一聚,“聚会承包人”周天一又张罗了一次小型同学会。
      付雪臣准时送长孙到达,不巧却在俱乐部门外与只身前来的高单不期而遇。
      高单变化很多,常年的魔鬼训练让他看起来更加结实高大,平直宽厚的肩膀给人可靠的反映,宽松的休闲服也遮不住他完美的身型,气质硬朗,男人味十足,完全脱离了年少时的青涩。
      虽早有心理准备,但看到他的那一刻,长孙还是犹如被顽石砸中心口,沉闷刺痛,定在原地。
      黑色的鸭舌帽下,高单深邃不可辨的双眸倒映出长孙愕然的表情,视线随之不由自主地下移,落到那两只交握的手上。
      眸光渐沉。
      空气中浮动着扰人的尘烟,使人呼吸不畅,长孙指尖微收,脸上是难以掩饰的不自然,她尽量扯出风轻云淡的笑容,音调如常地和眼前人打招呼,“好久不见,高单。”
      她没想到会在门口就碰见他。
      高单未有反应,长孙为免尴尬,遂向付雪臣介绍道:“雪臣,这是我高中同学,高单。”
      付雪臣对高单的态度虽有疑惑,但他仍和善地朝他伸出手,“你好,初次见面,我叫付雪臣,是沐霖的男朋友。”
      “男朋友”三个字刺激着高单的神经,他顺着那只手往上看,幽冷的目光落到那张温润的脸上。
      他没有去握那只手。
      至此,付雪臣终于在脑海深处寻到关于“高单”这个名字的蛛丝马迹,他曾在体育报道上见过这个名字,也曾在长孙缭乱的草稿纸上见过这两个字,一笔一划,字迹清晰。
      唇角的笑意慢慢疏淡,他收回手,转而摸摸长孙的脑袋对她说:“你好好玩,结束的时候我再来接你。”
      长孙莫名有些不安,“你不进去跟大家打个招呼吗?”
      “下次吧,”付雪臣低头看了眼腕表,“时间有点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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