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皆可为”,真是令我开了眼!
挣钱挣得良心可以不要,羞耻可以不顾,我当时真的气愤不已。
如今商业化社会,真的是只要不违法,甭管是不是昧良心,能挣钱就行,也甭管是不是正规的连锁行业,只要没写进法律里,放心大胆搞呗!
只要不被报道出来,只要不被广为人知,指着脊梁骨破口骂,闷声抓野猫野狗,到处张贴信息收购猫狗,实在不行联合街道城管人员,收购处理抓来的猫猫狗狗呗,反正生意人脑子活,门路广,总有源源不断的动物可以抽血。
撕开宠物行业黑色产业这道口子,顺着这条线索不断靠我自己深扒,我大抵总结了几条黑产血液来源方式。
1.爱心猫狗鲜血,事后给点营养费。
2.黑市找血源,按毫升付钱。
3.自己找野猫野狗先抽血,然后一一验血储存。
通过查阅相关书籍资料,我才知道猫只有三种血型(a\/b\/ab),而狗有十三种血型。
其中猫血因其动物体型特征等原因,血量少,猫血普遍售价更贵,几乎每个宠物店都涉及猫狗血源和脏器的买卖,无论私人宠物店还是连锁宠物品牌,几乎无多少宠物店幸免。
因此,当网络上、朋友圈里有人打着爱心救助的旗号收猫收狗,不要轻易相信就送出自己养护的宠物,这些人说不定就是靠卖宠物血的黑色产业挣昧心钱。
后来我通过多方了解,庐州很多收养流浪猫流浪狗的收购站,其运营资金的来源,以及对收留动物的处理,多半掺杂带血的生意。
这仅仅是庐州一个城市,我偶然发现的一个隐晦产业,放眼徽州,乃至全国呢?
有着广袤地域,庞大市场的中国,这样的产业还有多少,我不敢想象!
亏得徽州地域没有食猫肉的饮食习惯,狗肉也并非有普遍受众,否则在这些丧德者的操控下,这些可怜的小猫小狗,不但被活生生抽血抽死,就连死了也会沦为餐桌上的食物!
记得小时候看香港版的蜀汉争霸,刘邦曾在落魄时感慨“宁做太平狗,莫做乱世人”,现在看来,太平盛世下的猫狗也并非全过得舒坦安逸。
非但是同人不同命,就连同猫不同命,同狗不也同命!
作为一个法学人士,心中仅存的那点正义感促使着我必须要揭露这个黑心产业,可我查阅了《刑法》,来来回回翻了三四天,实在是找不出任何可以入手惩治的有效途径。
后来,我实在没辙,逼着自己熬夜重温了一下《民法》,希望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从而找出相关法律条文,对贩卖动物鲜血这类黑产进行法律制裁,可惜最后我还是没找到应对措施,只得灰心丧气寻求校友的帮助。
长时间不钻研法学,我肚子里那点墨水早就淡了,得亏校友们精耕法学,紧跟动向,告诉我2021年1月22日《动物防疫法》颁布,那些自以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宠物店商家,贩卖宠物血液,倒卖动物脏器,没有合规处理宠物尸体的行为,实际上都构成了犯罪。
要不然老话说三个臭皮匠顶过诸葛亮,有了这帮法学界校友同学的帮忙,我很快写好材料发给苗淼。
只是,当我自以为自己干了一件好事,正义感爆棚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的多管闲事,害了苗淼,也永远地失去了这样一位知己朋友!
人生的遗憾,一辈子的愧疚,挥之不去的懊恼,至今使我后悔不已!
第9章 浮出水面的黑色产业[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