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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击杀「林公子」,获得700点经验!】
      冰冷的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让原本有些疯狂的宋思瞬间清醒过来。
      “应该是妖魔血肉的关系……”
      宋思回想起上次发狂,是吃掉金色猿猴血肉后与鹿瑶战斗。不仅慢慢失去理智,甚至差点如野兽般将鹿瑶生吞。
      “这个世界不仅没有内力,没有法术,就连吞食妖魔血肉这条看似普通人能走的路也被堵死了吗?”
      宋思叹了口气,他毫不怀疑,普通人别说吃妖魔血肉,恐怕碰一下就会发疯发狂。
      “哎,这世道!”
      将林公子的尸体扛在肩上,宋思一路疾驰,趁着夜色来到城区外围的房子里面。
      昨晚是花舟节最后一天,几乎所有人都在与亲朋团聚,再加上宋思速度极快,又专门挑隐蔽的路径走,因此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砰!
      将林公子的尸体丢到地上,宋思把床底下的石板掀开,取出一个半米多长的盒子。
      当初击杀鹿瑶后,宋思将血肉吃的一干二净,一对鹿角却是留了下来。
      这玩意儿十分坚硬,也极其锋利,稍加打磨便胜过大部分优质兵器。
      本来想着过上三四个月或者半年,等风声没那么紧了再拿出来。
      但此时此刻,宋思却有了别的想法。
      击杀算命道士后,宋思得到了一门新的秘术绝学——傀儡术。
      算命道士研究几十年,勉强算是小成境界,可即便如此,依旧做出了夜叉和牛头那等以假乱真的怪物。
      宋思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专研一门,但他有系统帮助,只要入门便能够一路提升到圆满境界。
      花费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宋思终于将林公子的身体部件全都拆解出来。
      皮毛骨骼一堆,肌肉筋腱一堆,内脏一堆,血液一盆。
      皮毛和骨骼用来制作傀儡,其他的全都吃掉。
      林公子实力远超鹿瑶,宋思能够如此轻松的将其击杀,主要是胜在速度快,又足够果断。
      前后不到三个呼吸时间,林公子便惨死当场。
      而也仅仅是不到三个呼吸时间,林公子被撕掉的手臂就恢复了一多半。
      如果僵持下去,宋思十有八九得输,并且还会输得非常惨。
      将收拾好的血肉都丢进锅里,宋思耐心等待。
      妖魔体魄极其强大,想炖熟了自然要多花费些时间。
      好在宋思有足够的耐心,熬上一天也没关系。
      沙沙沙!
      微弱的声音突然响起,宋思睁开眼睛,发现竟然是一只耗子。
      灰扑扑的,贼兮兮的,一双绿豆眼四处乱看。
      很快,它便将目光锁定到了一滴干涸的血渍上。
      不知道是有自知之明,还是单纯的鼠目寸光。
      耗子并没有靠近煮着狼肉的铁桶,而是小心翼翼的舔舐那一滴血渍。
      宋思没有阻止,他想看看,是不是真如猜测的那样,妖魔的血肉会让人发疯发狂。
      似乎是饿极了,耗子三两口便将血渍舔舐干净,连地上的土都刮掉了一层。
      “吱吱!”
      下一瞬,尖锐的叫声响起。
      耗子抬起头,原本乌黑的眼珠不知何时变成了血红色。
      愤怒,暴躁,杀机凛冽。
      之后,被宋思捏断了脖子。
      “邪祟的黑气会把人吸干,妖魔的血脉会让人疯狂。人类啊,命贱如草芥。”
      宋思叹了口气,将耗子扒皮洗净,丢进了锅里面。
      对一只耗子来说,能跟妖魔炖在一起,也算是鼠生巅峰了吧。
      时间慢慢过去,铁桶里面的香味越发浓郁。
      宋思连着添了七八次水,终于在第二天日落时把林公子炖熟了。
      对妖魔来说,就算修炼到极致的武夫,也只是让他们变得更有嚼劲。
      而对宋思来说,越强的妖魔越有嚼劲。
      达到强筋境界后,宋思的力量成倍增长,食量也远超以往。
      林公子收拾干净后少说也有四百斤,竟然被他干进去一小半。
      “唔,要是每天都有妖魔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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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幻念[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