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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杀夫案(8)[2/2页]

玫瑰法则 霏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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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了一只,就是正在做的那男的用的那只,但是还有两只已经拿出来放在床上了,只是没撕开而已。”
      “警察拍照了吗?”
      “拍照了……”
      宁稚简单下了结论:“根据你刚才所说的这些,已经构成了聚众淫乱。现在还没立案,应该是检察院在考虑要不要起诉。”
      男子紧张道:“聚众淫乱的话,会坐牢吗?”
      “首犯,五年以下。”
      男子咽了咽嗓子:“那我现在要怎么办?”
      宁稚有点恶心,但这是工作,不得不忍着反胃继续往下问:“你说案发的时候,一共三个男性和一个女性在一个房间,都没有穿衣服,而你是其中一个对吧?”
      “是的。”
      “你和女孩发生关系了么?”
      男子摇了摇头:“没有,当时是开房那男的先和那女孩做,我们俩只是在旁边看着。”
      “用手去触碰自己或者女孩的器官了吗?”
      “嗯……碰了……”
      “如果其他人把你当时的状态供出来,而检察院决定起诉,你大概率会一起被起诉。我的建议是——被传唤后,积极认错,争取减轻刑罚。”
      男子点点头:“明白了。”
      宁稚见还有时间,继续问道:“这个女孩子是你们付钱点的,还是什么情况?”
      “是开房的那个人约过来的。”
      “从哪里约的?”
      “网上吧。”
      “是你们逼她4P还是她自愿的?”
      “是她主动约的,自愿的。”
      宁稚蹙眉,就觉得有古怪。
      “正常没有女孩子会做这种事情,如果不是你们撒谎,那么这个女孩有可能是冰妹。你们自己注意点,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了。”
      “冰妹?那是啥?”
      “就是利用聚众淫乱引诱男性吸食毒品。你一旦试了一次,你这辈子就毁了。”
      男子的脸脱成了白色,没吱声。
      宁稚问:“你还有什么疑问需要我解答的?”
      男子想了想,说:“如果之后我被传唤,我还是来这里找你对吗?”
      宁稚不想接这种案子,但一想到所里这个月还没半毛钱进账,忍了忍,说:“是的,之后如果警方传唤你,或者你收到法院的传票,你直接来找我。如果没有,那就恭喜你了。”
      男子忐忑地点点头,站起身,对她鞠了一躬:“律师,谢谢您。”
      他拿出手机,扫了报价单上的二维码,付了八百元。
      宁稚送他出门。
      返回工位的时候,曾子君问:“什么案子?”
      “聚众淫乱。”
      曾子君:“……”
      宁稚泡了杯咖啡喝下,缓了会儿劲,坐回工位。
      “王书磊出庭作证的事,我看咱们要放弃了。”
      曾子君双手食指抵着水笔,仰头看着天花板:“那我们要怎么证明案发之时,王江成对秦文珍和王书磊构成了威胁和伤害,才导致秦文珍的正当防卫?”
      宁稚摇头:“没有监控、没有录音、没有任何可以作证的证人,全程只有秦文珍的口供,可秦文珍是嫌疑人,她没办法给自己作证。”
      案子进入死局。
      宁稚发了会儿怔,打起精神说:“下午去见见这个案子的主办警官再说,也许会有新线索。”喜欢玫瑰法则请大家收藏:

第474章 杀夫案(8)[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