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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二丫走了之后,人群也散了。吴青桐也和萧风手牵手回了家。
      回到家之后,趁着天色还早。吴青桐和萧风又上山了。
      秋日的阳光照耀在火红的枫叶上,热烈而奔放。一阵风吹过,枫叶齐刷刷摇动起来,仿佛在欢迎秋天的到来。在漫天金黄的衬托下,两人显得越发温暖,好似一副完美的画卷。
      连路过的人见了,都忍不住说了句,真美。
      看着这美丽的秋景,吴青桐不由的不由自主地念出来了一首诗。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好诗,好诗。好一个我言秋日胜春朝啊!”只见前方的树后传来了一道含糊不清的声音,带着无尽的感叹。
      吴青桐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身穿青色长衫,胡子拉茬的男人,浑身都是酒味,地上还摆着一个空了的酒壶。
      见到吴青桐他们走来,醉醺醺的男人眼神微眯,说了句“我要是能有你这份豪迈就好了,我也不至于每日借酒消愁啊!”
      吴青桐看着眼前的男人,想要劝慰,却无从下口,她根本不知道眼前的男人怎么了。
      看见吴青桐疑惑,萧风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吴青桐。
      原来,眼前这个醉醺醺的男人名叫林梓渊,家住青山村,是一个书生。至于他一个清朗俊逸的书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那就很狗血了。
      林梓渊文采斐然,才思过人。本是这青山县有名的天才,十岁就考中了秀才。只可惜时运不济,考了很多次举人都没有考中。一直到二十五岁,依旧只是个秀才。
      一时间少年天才跌下神坛,同窗的鄙夷和嘲笑,村民的质疑,老师的失望,家长的指责,纷纷朝他奔涌而来,很快就席卷他。从此一代天才成为了一个醉醺醺的酒鬼,整日无所事事。书也不读了,就坐在这大树下喝酒,用酒精麻痹着自己。
      其实这人就是书中的男主,他确实很有才华。但他第一次考举人的时候,成绩被县令家的公子顶替了。后来几次考试中县令害怕当年的事会东窗事发,所以就一次次的划掉了林梓渊的名字。让林梓渊名落孙山,受尽嘲笑。
      后来,林梓渊实在是受不了这令人窒息的环境,就跑去当兵了。最后成为了大将军,光耀了门楣。
      ——
      吴青桐听完后,不知道是该同情他呢,还是该同情他呢。
      吴青桐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但是看到眼前这少年颓废模样,还是不忍心。
      于是,吴青桐思索了一下,把当年李白大大《将进酒》中有名的句子“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说给他听了。
      毕竟这首诗可是表达了大诗人李白的豪迈与乐观,正适合此情此景。
      林梓渊听到后,细细琢磨了一番,忽然茅塞顿开。
      酒也不喝了,朝着吴青桐道了谢之后就急匆匆的走了,连酒壶都忘了拿。
      而萧风听到吴青桐说的话之后,眼神一黯。媳妇太优秀了,自己好像配不上他。
      但一想到媳妇会站在别的男人身旁,萧风便心痛的要死,周身不自觉的冷了下来。
      不行,媳妇是我的,谁都不许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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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制盐[1/2页]